(一)
我的故乡不止一个,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故乡对于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只因钩于斯游于斯的关系,朝夕会面,遂成相识,正如乡村里的邻舍一样,虽然不是亲属,别后有时也要想念到他。我在浙东住过十几年,南京东京都住过六年,这都是我的故乡,现在住在北京,于是北京就成了我的家乡了。
很想仿着写自己的经历,回顾过去所走的路,也有几座与自己关系密切的城市。我觉得要称之为“故乡”,首先是你在那里生活好几年,其次,也是最重要的,那就是拖家带口在此处埋锅造饭,上菜市场买菜,带孩子上公园,逛商场。
我读大学和读研究生分别在两个不同的城市,但是不把它们称为故乡则是不符合第二个条件。
后来机缘凑巧,来了京城,万分庆幸。尤其老婆孩子团聚以后,更是觉得人生圆满了大半。后一半自己为理想再拼搏,至于孩子,儿孙自有儿孙福,让他自己努力去。
也有安土重迁的人。东汉·班固《汉书·元帝纪》:“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也。”一个老朋友在京城打拼多年,老婆一直在南方的小城过着惬意的生活。有一年老朋友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其老婆搬过来。为此,暑假里,他让老婆过来住上一段时间,多体验体验生活。他的住处在六环边,交通不便,附近也没太多商贸,因此他老婆住上几天后更加绝望,发出来“怎么还不如我那小地方住着方便舒服”的感慨。最终,老朋友也没能说服他老婆,牛郎织女的生活还得继续下去。
(二)
冯老的《刷子李》中写到:码头上的人,全是硬碰硬。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
不独说码头,各行各业大体也是如此。
上班那几年,不大懂得职场规矩,做事总是稚气,让人挑出来毛病。那时就特别佩服那些职场老大哥,做事沉稳,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转行那两年,一切又得从头开始,如同一个新人。年龄不小了,却做着最基础的工作,心里颇不是滋味。于是利用时间穷追猛赶,三四年后才算有了些眉目,心里也平缓了许多。
自己心态一直还好,不如别人,甘当徒弟,愿意多学多看。追上了别人,也不趾高气昂,不得意忘形,依旧做好自己的事情。
自己觉得,做人就要凭本事吃饭,绝不可混日子,让人说闲话。
想起来“滥竽充数 ”的故事。先秦 · 韩非著,齐宣王使人吹竽,必三百人。南郭处士请为王吹竽,宣王说之,廪食以数百人。宣王死,湣王立,好一一听之,处士逃。
没点真本事,真是只能逃之夭夭,沦为他人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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