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角处,她又遇见了他。
他还是那样风流倜傥,落拓不羁。
长长的头发披散开来,原本棱角分明的脸显得柔和起来。他的眼睛望过来,如一潭深情的水,仿佛要淹没她最后的自持力。
每次都是这样,在她快要忘记他的时候,来一次偶遇。
他总是那么温柔地看着他,那么温柔地和她说话,那么温柔地陪她走一段路。
走道间、电梯里、门边上、入口处……这些极其平常的地方,因为一路同行,竟然变得特别起来,甚至还有美好的感觉。
曾经,有人告诉她,幸福就是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爱自己喜欢的人。
看上去好容易,实际上却充满了艰难险阻——大部分时间在做不喜欢的事情,喜欢的人不能去爱。
她总是认为,他们不应该相遇或者相遇的时机不对。
罗敷自有夫,使君已有妇。
这样的相遇,注定只能各自完整,各自约束,各自在安全的世界里遗忘彼此。
可是,真的忘记了吗?
人类是这样多情,以为忘记的时候又死灰复燃。
所以,大概也许可能还是不能忘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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