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思录》卷十二的开头写了这样一句:“我常常觉得这是多么奇怪啊:每个人爱自己超过爱所有其他人,但他重视别人关于他自己的意见,却更甚于自己重视自己的意见。”
莱特是我想象出的我自己,当然,我也希望这不仅仅是我一个人,莱特代表一群人。他七岁的原因是:七岁是我自己生命的一个十字路口。正如弗罗斯特《未选择的路》中所说:“呵,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就是这样,在我离开时,我对那个地方的残酷毫无概念,心里纯洁到只有幸福一种情绪。写莱特,是我想走另一条路,我想看看选择另一条路会怎么样,在我所清楚的世界的体系里,他会怎样生活。关于比赛的描写,我想把它比作这个国家的高考路,关于输赢的人生的价值观念的思辨。在这场比赛的路上,发现另一种空间的事物时该做什么样的选择。
阿提克斯是哈珀李的《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的主人公,一位律师,一个善良公正,勇敢正直的人。阿提克斯是符合童年里所有担任长辈角色的,他睿智且沉稳。提到他,不得不提到教育的意义,成长的内涵。在一个人的生命初期,思想的引导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情,我想提到这个,是我自己认为这很重要。当然,我不想不加思辨地去歌颂某一个人,故意将他抬起到某种高度。我更想写阿提克斯在对莱特的教育中渗透的关于现实的残酷的概念,这些概念会是什么,会给一个人的生命抹上何种色彩,我还在想。
特蕾莎是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的女主人公,这本书里,男主人公托马斯对待生命的理解与特蕾莎几乎相反,托马斯像极了一些天才,例如《月亮与六便士》中的画家,现实中早年的爱因斯坦等等,他们对生命的态度是轻盈的,世俗的责任与义务在他们看来是不值当的。相反,特蕾莎是渴望生命的重量的人,她希望“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因为人性的善变,这显然成了困扰特蕾莎一生的重量,这和现阶段世俗的爱情观念似乎不谋而合,我指的是似乎。更多涉及到的尼采的哲学思想,我是不懂的。同时,我想渗入毛姆在《面纱》中的凯蒂的样子,对于爱中间,聪明且有个性的少数人在面对美丽的“二流货色”时该有怎样的表现(我承认二流货色本身是一种藐视,但谁又不是个二流货色呢?),如果这种命运降临于莱特,如果他选择了另一条路,情况会怎样?我相信毛姆的描写只是人生的一种可能性。把她写成一条鱼的原因是:她和你根本不在一个世界里,你对她的怜悯只会成为悲剧的起源。
和昆德拉一样,卡列宁是我最想歌颂的一个角色,尽管它只是一条狗。卡列宁是生命五彩斑斓中的三原色,它给这个世界带来的是不加修饰的纯真,是一言不发的倾听。这种从一出生就携带的品质是人类到达耄耋之年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地步时才表现出的。我想说,无论绕多么大的圈子,人都不会叛逃,赤裸裸地来,赤裸裸地去,从基因拼凑已存在135亿年的各种原子开始,到这些原子再回归自然,这是一个生命的过程,再简单不过,也再正常不过,即使复杂或者不正常,它也可以变得简单和正常。科学的发展,一定是更加深刻地揭示这宇宙的奥义,文化的积攒,一定也是在将之演化成普世的观念。说到底,一个字:善;一句话:上善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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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未想过有别的人会去剖析这其中的任何一个角色的深层隐喻,会与不会都和我没有关系,我需要保证的,是不能低估任何一种情绪的蝴蝶效应,所以,以自己的方式严肃和干净地写出来,并且适当地做一点解释,我不想给别人一种很大的混沌感。
《瓦尔登湖》是我近两年前读过的书,它对我的影响很大,是一颗浮躁的心开始沉淀的源头,书中的每一章具体都写了些什么我都忘记了,我只隐约记得一些,更多的输出是自己的想象,类似文学原乡的概念。至于原来的类似《尘埃落定》中的概念,都是一种个人的消化和理解,对与错都是可以的,反正我觉得自己的理解和提炼是对的。当然,当我认真书写时,我大脑对于读过书的每一部分都没有欺骗过。反正我是知道这些都不是现编的,我听过许多人的见解。
我不知道向别人传达太多关于时代的情绪对还是不对,总之,在望向这个世界时,目前我的想法里就是这些,没有过分抬高它,也不故意压抑它。一切在更深刻的领域里都还是混沌的,在我心中,那种无力感还是存在。类似《1984》、《美丽新世界》中反乌托邦的社会,在心中埋下的,是更多的对现世界观念的怀疑,和敬而远之。谈起与不谈起,在本质上没有多少区别。只有一个新的认识:发现和认识世界的丰富是起点,承认和包容是终点,更多的动作就不要有了。
今年夏天,回家的感觉就像是对城市逃离的成功,这种走在满是灰尘的街道上的幸福远比在繁华的城市中体会到的空荡更让人心安。每一个黄昏,我都陪伴八十八岁的爷爷,讨论这个世界;每一个清晨,都在旭辉进入窗口的时刻苏醒。静谧的情感不适合安放在浮躁的思想,如果需要铭记,如果在一切都有枯荣的自然中安然无恙,我只想多用心陪伴。
不知怎么了,我想把心里的所有写到空白的纸上。当我提笔时,我发现,一切都还在,从未离去。因为思念的缘故,因为不舍的缘故,因为眷恋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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