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十几岁的时候,零花钱少得可怜。大家都开始追星,总会买《电视朋友》、《当代歌坛》啊,那些一个月一本两本的娱乐圈杂志。我是属于那种班级里疯闹的代表,不爱学习,坐不住的那种“捣乱分子”。但我每个月都会从零花钱里“省吃俭用”地攒出一两本书钱,去买那些我所为的“一见钟情”的书。一翻开书就不吃不喝地一直看完一整本,脑袋里的想法跟着书的内容飘啊飘啊的。有时候可能看了一宿,然后第二天就去上课了,在学校补觉。我看书之前一定要洗手,我的书也不喜欢外借,特别讨厌那些一边伸手抓东西吃,一边翻书页的人。基本我看上几遍以后,书还是跟新的一样。
很多时候都会蹦出很多想法,很多时候都会思考以后长大的生活,但是不知不觉地成长了以后,再回来想以前,其实现在过的和以前想的,截然不同。
我是不喜欢电子书的那类人,纸质书籍带给我的是最直接最真诚的感受。我是不喜欢打电话的那类人,短信、书信带给我的是简单有力的了解。但我们往往只能接受现实的进步。
写得一手好字,远比打的一手精准五笔来的实在。
最喜欢记录。
记录生活,每天发生的点滴,你可能转瞬即忘,再返回来翻看那些文字,照片,录像,你会发现那些无论好坏的记忆,都是你给自己的奢侈感受。因为有些东西不会再有,有些人,也不会再回来......
我离开自己长大的城市之前,把我以前的日记,书信都烧掉了。给自己一个重新的人生,和面对新环境的勇气。不带走一丝不舍,不给自己任何懈怠。可能会后悔这么做,因为我真的会忘记以前的种种。但是,忘了就忘了吧,总会有新的美好的事情重新装进我的记忆,装进我的日记。忘了,就忘了吧,不好的事情,忘了,也就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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