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赛亚书二十四章是神对全地的审判。
在二十四章分为两段,第一段是1到16上半节,第二段是16下半节到23节。都是神对全地的控告和审判,然后上帝得荣耀。
上帝控告全地的人行污秽,犯律法,废律例,背永约。所以神的刑罚来到,地被咒诅,人被击打,无人有喜乐,无人可以轻松度日,终日被愁苦欺压。城中荒凉,民无保障。所剩之民寥寥无几。所剩之民要来赞美耶和华,全地都要高举耶和华的名荣耀祂。(“东方”可翻译为“光之地”,“众海岛”可意为“西方”所以24:15是东西方荣耀神,与16地极有人歌唱形成全地荣耀耶和华的景象,“义人”可译为“公义的那一位”,在全地上公义的那一位应该就是指上帝,所以,16“荣耀归于义人”也是指荣耀归于神。)第二段也类似,讲到人行诡诈作恶犯罪,祸患来到,消灭来到,刑罚来到。刑罚过后,上帝依旧得荣耀。
看来神公义的审判是祂的荣耀。在神的公义中神要百姓知道神的荣耀,要归向祂,不要作恶羞辱祂良善的荣耀,不要依靠除神以外的其他世物(偶像、强国、强权、金钱等)羞辱祂主权的荣耀,不要行诡诈羞辱祂公义的荣耀等等。
神是公义的神,必然有赏有罚,罪不能永远畅行,终会被罚,义不会永远被压制,终会得解救。主啊!不要让我在作恶之时用你的慈爱放纵行恶,不要让我在自义时用你的公义攻击他人。求你让我从你的公义中,警醒自己,归荣耀与公义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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