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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与“白脸青天”陈希亮

苏东坡与“白脸青天”陈希亮

作者: 悟理趣道 | 来源:发表于2019-01-21 12:25 被阅读245次

    陈希亮(公元999—1063年),字公弼,北宋青神县人。其先祖为京兆(西安)人,唐代僖宗广明年间随僖宗避祸入蜀,居眉 州青神县东山,陈希亮遂为北宋青神县东山人,曾历任大理寺评事,长沙、临津知县,滑州、房州知州,凤翔知府、开封府判官,京西、京东转运使,太常寺少卿,追赠工部侍郎,并为中国古代著名桥梁专家。陈希亮自幼好学,但父母早亡,跟随其兄生活。其兄是个性情偏执、心胸狭窄的人。希亮十六岁时,决定到成都游学拜师,其兄乘机侵吞了父母临终前分给希亮的家产,只将乡邻们向陈家借款的借账单共三十万贯钱交给希亮。希亮将乡邻们找来,当面将借账单全部烧毁,意为不让乡邻们还钱了。然后,背起行囊,毅然踏上了外出求学的道路。

    后来,陈希亮学成后,不计前嫌,返家辅导其兄儿子陈渝、陈庸的学习。宋天圣八年(公元1030年),陈希亮与其侄陈渝、陈庸进京赴考,同中进士,一时轰动州县,时人称其为“陈氏 三俊”。

    陈希亮一生为官清正,他任长沙知县时,县内有一名叫海印的和尚,被皇上封为国师。这海印仗着国师身份,时常进京 出入章献后宫中,并结交京中权贵,仗势霸占县内民众田产财物,无恶不作,民众敢怒而不敢言,地方官吏也不敢招惹他。陈希亮任职后,闻知海印劣迹,不畏权贵,令人抓捕和惩治了 恶僧海印,并将其所霸占的民产财物发还各事主,县内百姓无不敬服其清正廉明。

    北宋皇祐元年(公元1049年),陈希亮任滑州知州时,一年夏天,州内河水暴涨。洪水淹没了部分农田,并危及河堤与堤下大片村庄。陈希亮非常焦急,亲自赶到河边,率领指挥军 民固堤抢险,废寝忘食,日夜奋战,终于保住了大堤和堤下数万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广大民众的拥戴。

      陈希亮任开封府有司时,开封福禄寺胜塔被火烧毁,朝廷下诏命有司重新建造胜塔。陈希亮预算重建此塔需耗资三万银两,便上奏朝廷说:“现在陕西正打仗,急需军费,希望朝廷能将造塔的三万银两转支给陕西边防作为军费。”于是,朝廷准奏,下诏停止重新建塔。

      陈希亮任房州知州时,房州境内的竹山有个叫党军子的江洋大盗,时常杀人越货,极其猖獗,闹得人心惶惶,不得安宁。陈希亮闻知此事后,便令供奉官崔德赟带人缉捕党军子。崔德 赟带人去竹山多方抓捕,无法抓住党军子,为了交差,便枉杀 当地山民向氏父子三人,并枭首南阳示众,诳称此即党军子。后来,陈希亮经调查,识破此乃冤案,便将供奉官崔德赟抓捕 收监,并流放发配通州。后来,陈希亮派人在商州捕杀了真正的党军子,县人拍手称快。

    宋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陈希亮任开封府判官时,朝廷因三司事务繁多,令希亮兼任“开拆司”。其时,朝廷三司的案卷已积压成山,多得无法处理。希亮任开拆司后,废寝忘食,日夜加班拆卷审阅,会同州县共同查处诉案,发现有官吏擅自枉法销案者,均秉公执法,予以严惩。积案中,有诉称四川荣州(荣县)有十八口盐井,因盐水枯竭,逐年减产,但盐税官不顾实情,不管盐户疾苦,仍照初订税额征收盐税,致使广大盐户破产,三百余家因欠税而被没收财物。陈希亮查明此案后,令荣州官府负责全部退还所没收的财物,酌情减免盐税,使得广大盐户得以重新恢复生产。

      陈希亮年老后,曾数次上奏朝廷,请求告老还乡,但皇上 爱才不允,并调任他为凤翔知府。其时,适逢凤翔饥荒,陈希亮命令粮官借发官仓十二万石粮谷赈济饥民。粮官深恐此粮借发出去后难以收回,便不敢借发。陈希亮以自身担保,粮官不 得已只好开仓借发了十二万石粮谷,广大饥民得以度过饥荒。当年秋收后,广大饥民感激陈希亮借粮赈济之恩,主动全部归还了借粮,上下无不敬服陈希亮。

      陈希亮任凤翔知府时,苏东坡中进士,初任凤翔签书判官,年少气盛,恃才自负。陈希亮有心磨其傲气,使之将后能适应 其仕途,便对苏东坡冷落相待。一次,有个下级小吏在希亮面前称呼苏东坡为苏贤良。陈希亮大怒道:“一个小小的签书判官, 有何贤良?”并鞭打小吏。苏东坡入府厅拜见陈希亮,希亮故意不见他。为此,苏东坡作《客次假寐》诗云:

    竭入不得去,兀坐如枯株。 岂惟主忘客,今我亦忘吾。 同僚不解事,愠色见髯须。 虽无性命忧,且复忍须臾。

    过了几天,陈希亮在府里设宴,却故意未邀请苏东坡赴宴。

      为此,苏东坡百感交集作诗云:花开酒美盍言归,来看南山冷翠微。 忆弟泪如云不散,望乡心与雁南飞。 明年纵健人应老,昨日追欢意正迟。 不问秋风强吹帽,秦人不笑楚人讥。

      苏东坡每作文书上报,陈希亮必涂改,让其重书,令苏东坡感到非常沮丧。每次东坡与希亮因事争议,均受希亮厉色斥责。苏东坡初以为陈希亮心胸狭窄,容不得自己。后来终于醒悟希亮乃是严格要求和磨炼自己,于是,很是后悔。陈希亮卒后,苏东坡乃作《陈公弼传》以弥补自己的不敬和过失。

    陈希亮曾奉诏出使契丹国。途经甘肃秦州(天水)时,遇于阗国使者入朝返回路过秦州。秦州经略使以贵宾礼接待于阗使者,那使者十分骄横,毁坏驿馆器物,纵容随行人员上市抢 劫财物,商户惧怕不敢开门营业。陈希亮闻讯后,以朝廷钦差 使者身份,派人给于阗国使者送去大宋天朝法令,并通告曰:“凡入吾国境者,须秋毫无犯,若有触吾国法者,将按律制裁,当斩必杀。”于阗使者见法令后被震慑,严令随从不得胡为,并依礼前来参拜钦差陈希亮。希亮也待之以礼,设宴款待于阗使者,并相送出境。

    陈希亮除作为清官良吏外,他还对中国古代桥梁建造作出 了重大的贡献。北宋时,汴河改道流经宿州,宿州的汴河大桥 常被洪水冲毁。陈希亮任宿州知州时,为洪水毁桥之事,他亲 自设计并指挥在宿州汴河上建造了用巨木架空而成的无柱“叠梁拱桥”,也称虹桥。此桥建成后,桥下既可行船,洪水也畅通无阻,大桥再也不会被洪水冲毁。为此,朝廷下诏褒奖陈希亮,并制定法令推广此类桥。后来,京都汴粱(开封) 至安徽泗州的汴河上,都依此法建造了“叠梁拱桥”。著名的宋代书画瑰宝《清明上河图》中所画的拱桥,便是陈希亮设计的那种桥梁。

      宋嘉祜八年(公元1063年),宋英宗即位,念陈希亮为三朝老臣,调任希亮为太常寺少卿。同年,陈希亮病逝,终年六十四岁,朝廷追赠他为工部侍郎。陈希亮为人清劲寡欲,不苟言笑,不计祸福,见义勇发,时人誉之为“白脸青天”。《宋 史》称陈希亮“为政严而不残,不愧为清官良吏”。

      陈希亮为官后家居洛阳,育有四子,长子陈忱进士,官至景东转运使。次子陈恪,官至武城军节度判官。三子陈恂,官至大理寺评事。四子陈慥,字季常,人称方山子,著名隐士,隐居黄州。

      陈希亮一生主要著述有《辨钩隐图》57 篇,《制器尚象论》12 篇,《陈公弼文集》10 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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