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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的逻辑》读书笔记之二十三

《课程的逻辑》读书笔记之二十三

作者: 段丽英贵州 | 来源:发表于2018-03-27 02:17 被阅读0次

          第二十三章    确立科学教材观:教材创新的根本课题

            一般认为,在教育活动中依据一定的教育目的所选择出来的教育内容,作为教学时的材料,就是“教材”。教材的含义可以区分两种用法:一是同内容不加区别的场合,即囊括了内容含义的材料;二是同内容相区别的场合,像语文,具有容以区别的倾向,二数学却具有难以区别的倾向。

            教材性质的把握大体可氛围三种视点:通常按照学科分类来把握教材性质,但也未必有明确的界限。按照学力或智能的要素来把握教材性质。按照认知发展过程来把握教材的性质。

            在现代教学论中对“教材”概念的界定突出了三个要素:“其一”,作为学生的知识体系所计划的事实、概念、法则、理论;其二,同知识紧密相关,有助于各种能力于熟练的系统掌握、心理作业与实践作业的各种步骤、作业方式与技术;其三,知识体系同能力体系的密切结合,奠定世界观之基础的、表现为信念的、政治的、世界观的道德的认识、观念及规范。

            我国的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基于新的认识观确立了“三位目标”——-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基于新的教学观倡导“三维世界”——教科书世界、网络世界、现实世界————的学习环境,为基础课程的基础开发展示里无限广阔的天地。

              教材在现实的学校教育中所发挥的作用与功能,是随着社会形式、教育体制的变化和学术文化的进展,以及教育研究的发展而历史地发生着变化的。

            在教学实践中的“教教科书”,还是“用教科书教”,清晰地反映了“目的型教材观”和“手段型教材观”的歧异。在“教教科书”的场合,教材自身是教学目的的。这种教学往往容易陷入灌输式教学。“用教科书教”的场合,教材乃是作为学生的学习课题提示应当教授的事项(要素)时的手段或媒介。可以说,“用教科书教”正确地表达了教学过程中教材的性格与功能。

          “用教科书教”还是“教教科书”是区分新旧教学的分水岭。

          新课程背景下的教材(教科书)具有“学习资源”或“学材”的性质。现代教学论的研究表明,作为教材(教科书)的基本功能,大体上可以概括为三大功能:为学习者选择并传递有价值的真实的信息与知识的“信息功能”;为学习者建构自身的知识、有助于其知识的系统化的“结构化功能”;为学习者提供合理的学习方法的“学习指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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