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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的“粒波二象性”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修正

价值的“粒波二象性”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修正

作者: 林汉扬 | 来源:发表于2021-09-17 22:22 被阅读0次

    林汉扬 640 3 收藏2019-09-02

    价值的“波粒二象性”

          以前我曾经提到过价值的波粒两象性,昨天看到有网友说起,又激起本人的回答这个问题的兴趣,临时写出下面短文以供分享。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波粒二象性”。所谓“波粒二象性”指的是所有的粒子或量子不仅可以部分地以“粒子”的术语来描述,也可以部分地用“波”的术语来描述。这意味着经典的有关“粒子”与“波”的概念失去了完全描述量子范围内的物理行为的能力。

          爱因斯坦这样描述这一现象:“好像有时我们必须用一套理论,有时候又必须用另一套理论来描述(这些粒子的行为),有时候又必须两者都用。我们遇到了一类新的困难,这种困难迫使我们要借助两种互相矛盾的的观点来描述现实,两种观点单独是无法完全解释光的现象的,但是合在一起便可以。”波粒二象性是微观粒子的基本属性之一。1905年,爱因斯坦提出了光电效应的光量子解释,人们开始意识到光波同时具有波和粒子的双重性质。1924年,德布罗意提出“物质波”假说,认为和光一样,一切物质都具有波粒二象性。(以上引之百度搜狗百科)

    而人类的行为现象尽管相对于微观世界的粒子或量子而言是属于宏观的物质,但也存在这种“波粒二象性”。

          个人作为价值主体即是有独立自性的个体(粒性),社会是由一个个的个体组成。同时又通过个体的自我意识是以局部作为与环境大系统纠缠叠加的互动(波性)联系发展建立起更大规模的整体。

    比如,一个人赤条条来到人间,起初只有无意识的本我的本能反应,逐渐随着神经中枢系统与有机体(各个感觉器官)的联系紧密以及控制协调,进一步又通过感知外部环境的视、听、嗅、触觉。。。等相对应的感觉器官由内及外与由外及内与环境发生了联系。。。,于是,开始有了自我意识或说是意识理性的苏醒,自我意识(心)身体本我的进一步合一,为了进一步发挥出更大的劳动力使用价值,使这个人不再满足于仅仅只是支配肢体运动器官,比如手脚身体等功能,于是,开始有了使用外物(劳动工具以及生产资料等)使自我意识(心)和外部环境(包括他人与物)与自我意识(心)统一组成生产力系统使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发挥出更大的劳动生产力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于是,更大范围的超我与宇(物)我形成了。人就是这样,一步一步的从无我的本能无意识状态开始,又在驾驭社会无意识和自然无意识的同时中从小我逐步走向大我的正心正物的发展过程。这是心物合一的过程、这是吾心即宇宙、宇宙即吾心的过程。

          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立场,产生价值的相对性,所以,同一人的效用价值因不同人不同物不同时空的变化而变化,反之亦然,同一物的使用价值在不同时空与不同人的变化而变化。我上面有个贴说马克思对资本家的剥削那个也是从波粒两象性而言,“剥削”不仅仅只是存在于“资本家(资本拥有者)”对“劳动者”这个单向性之中,它也存在于“劳动者”对“资本”拥有者,以及劳动者与劳动者和资本拥有者之间。。。等等,现实例子很多,股市中庄家吃散户、同事之间抢功、企业管理者(劳动者)对股东的“老鼠仓”、“寻租”、“贪污腐败”等等是被资本雇佣的“劳动者”对集体资本的“剥削”。。。“剥削”是怎么存在的?正是社会系统之中人心不正发生错位或倾斜所致,价值交换与分配的不公平就导致了不平衡(不是平均)的波动现象,但有时局部效率的提升过快也会导致这种不平衡的波动,不过,前者的不公平是会产生社会不满的波浪式下降,而后者的效率在帕累托状态下却可能成为进一步的社会结构的优化是波浪式前进上升,推动人类社会发展走向社会的进一步进化,这个过程其实也体现了价值的“波粒两象性”中“波”的性质,不同的是前者的不公平是会产生社会不满的波浪式下降的“波”是会产生让社会系统走向分裂的阵营,比如,马克思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指出“无产阶级”的劳动工人被“有产(拥有资本)阶级”的“剥削”而提出的通过阶级斗争来达到一个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建议就是如此;而后者的效率在帕累托状态下却可能成为进一步的社会结构的优化是波浪式前进上升的“波”是会产生让社会系统走向合作团结的阵营,比如,我提倡当今人类社会的发展应该以互利互惠合作致力于合理开发提高时间与自然资源和时间的利用率以及发挥人的劳动力使用价值优势减少劳动力耗费,从而实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时尽其合,使人类社会劳动生产力即凝聚力更大发展,这算是一种良好的“波”的体现了。

            谈到这里不得不谈下人们争论的马克思说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问题。如果就劳动者自身比较身而言,其劳动力的耗费的确不创造价值,而是耗费了固有的价值,但如果,劳劳者自身与社会比较,在其个别劳动生产力大于现有生产水平的社会平均劳动生产力时其耗费同样的价值(成本)却创造出更多的商品使用价值以G一W一G,而这些商品又通过W一G一W(更多的货币)形式,以更多的货币价格转化为更高的价值或更多的使用价值,以G一W一G(更多的商品使用价值)形式,故这时劳动使原材料与劳动力的使用结合从而让生产资料价值c和劳动力价值V之总和产生商品价值W>c+V或W-(c+Ⅴ)=m﹥0的现象,这时,马克思把劳动者看作为生产资料和商品的主人(或所有者)时,却确确实实是创造了价值,使Ⅴ增殖了。不过,有争议的是V是预付资本C(C=V+c)只谈给工人劳动者的中的V呢还是包含自己的成本或工资呢,如果这样就应该作为一个整体与工人共进退共负盈亏才是,这是整体观。如果是把Ⅴ作为是资本家预付给工人的C部分,如果m﹤0时,也要按劳动合同支付V的劳动酬金,那么,发生m<0状态的亏损就只能自负盈亏了,这时,工人劳动力就不能创造增值的价值即使剩余价值m>0,而是m≤0了。而资本家却不能要求降低劳动合同的固定工资而只能自吞苦果了?可见,按照不同角度只站在片面孤立不能全息看待事物的发展就会得出有不同的结论。而我通过上述的论证说明了人也是一种“物质”(物理学意义上的),所以与其相关的价值,即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中商品价值与剩余价值的形成过程也存在这种“波粒二象性”。

          当然,这是从价值的“波粒两象”的相对性角度得出的结论,而按马克思的说法,只可惜是以站被资本雇佣的劳动者角度得出了“价值是被资本雇佣的劳动者创造的”这样一个结论,这样就不符合科学的逻辑了。马克思可能没有想到当下人类社会的劳动雇佣关系会发生像现在这种状态,因为某些“劳动者”的“强势”已经脱离了原先马克思所界定的弱势“劳动者”,而存在对其它“劳动者”甚至是“资本”拥有者,更甚至是“资本”拥有者之间也存在“剥削”的现象,这样的结论我当然就要给矛修正或证伪了。

    从回答包不同的“测不准原理”的讨论联想到我的一种全息观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052111&extra=&mobile=yes

    再问价值是什么?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043297&extra=&mobile=yes

    全息观对马克思价值论数学逻辑局限论证之一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043297&extra=&mobile=yes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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