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上学的时候,班上有些女生喜爱结交男生做哥哥,他们光明正大地整天腻在一起,一起逛街一起上课一起自习,下雨天哥哥为妹妹撑伞为妹妹打热水,甚至,打好饭送到宿舍楼。我当时特鄙夷这种作法:什么哥哥妹妹啦,要谈恋爱就恋爱嘛,挂着羊头卖狗肉。
但周继薇和戴耀起不是。他俩从小就在一起生活,戴耀起对周继薇就像自己的亲妹妹,有好吃的给她留一份,有好玩的一定带上她,她受欺负了就帮他出气。她是他的跟屁虫。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戴耀起爱上了周继薇。周继薇生日,戴耀起花光了所有的积蓄,给她买了一双想要很久的球鞋。不料因为周妈妈对他的成见,他望而却步,那双球鞋从此就被封存,过了十年也未送出。
其实,那时候我很好奇,为什么有男生放着男朋友不做,非要做什么哥哥咧?到现在我才明白,他们是怕,怕被拒绝。
十年后的重逢,耀起发现自己从未忘记过继薇,无法再爱上别人。于是他跪在周妈妈面前,哭着说:周妈妈,我会努力让周继薇幸福,请把十年前的周继薇还给我!还给我!我的眼泪狂奔。
我的那些“兄妹”同学,有的后来真的走到了一起,成了恋人夫妻,有的“兄妹”到了现在,当然也有的恋人成不了“兄妹”也回不去。
任何一种爱,都有它的存在方式,兄妹恋人,都好。身处其间的两个人可能并不在意哪个方式,而在意的,只是个中滋味,被爱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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