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两个中午,大约四个半小时的时间在银座万叶书园读完了《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
这本书可以说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主人公布克被称为文学史上最有名的一只狗。这本小说描述了布克从文明社会重返荒野的历程。布克出生于加州的一处庄园,原本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忠实的陪伴着主人一家。但阿拉斯加的淘金潮改变了它的命运,它被辗转卖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地区,成为了一条雪橇狗。置身于恶劣的自然环境之中,远离熟悉的文明社会,它逐渐明白了,只有遵从大棒和牙齿的法则,才可以继续生存下去。
潜藏在体内的野性苏醒了,它不再温驯、老实,变得狡诈、凶狠,只有我主人桑顿为伴时,它才会显现出忠实善良的一面。但是随着桑顿被印第安人射杀之后,布克与人类社会的最后一点联系也彻底中断了。它终于无法抗拒长期以来萦绕心头的呼唤,最终顺应野性的呼唤,融入了狼群之中。
布克的故事生动的诠释了“适者生存”的进化论原则,但本书的主旨却并非这么单纯。虽然野性的血液一直流淌在布克体内,但是促使它从狗变成狼的最关键因素是人类的贪婪和残忍。庄园佣人为了还赌债将它偷偷卖掉,驯狗人为了金钱毒打它,而后它在雪橇犬生涯中被多次转卖,正是因为他们,布克才失去了对人类的信任,直到桑顿的出现。文中桑顿和布克的感情真挚热烈,但是最后桑顿也被杀死了。
《荒野的呼唤》一书,是动物小说,又何尝不是寓言故事?人跟布克一样,只有经历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失败中站起来,永不放弃,才是生命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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