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严歌苓。
这算是文工团的一个爱情故事吧。特殊年代的爱情,有想象中的路数,但也带了点意料外的惊喜,只是这惊喜有点苦涩。故事,很简练,读完合上书,印象较深的是刘越对爱情单纯而美好的态度,可能这样的他在哪个时代都是能让人记得的吧。爱情,对于十二三岁的小穗子来说,是甜蜜、美妙的,却在那个时代被人当作了不光彩的事儿,对方也没有勇气承担,最后以小穗子写并当众宣读二十多野的悔过书终结,但爱情并没有这么就结束了。小穗子还是会不自觉地在日常琐事中寻找邵冬骏对他用心的关怀。当然,文工团的同志们在接下来的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少不了对小穗子的嘲讽,以及小穗子喂猪、干重活不能登台跳舞的各种事情,还有王鲁生对小穗子的纠缠和“念念不忘”。
刘越,单纯而美好,他的出现是在小穗子“光荣事迹”过去大半年后,其实他们早就见过,就在当入伍领军装的时候就擦肩而过,只是小穗子没在意而已。刘越的爱情真的就是爱情,不管怎么样就是想对你好,用自己的方式来表现。他喜欢小穗子,但不强迫小穗子,不管是叫上小伙伴把早起买猪骨头的邵冬骏蒙头痛打一顿,还是演习期间帮人站岗开枪“误伤”了王鲁生,都是因为他们伤害了小穗子,想要替小穗子抱打不平。小穗子追问,他既不邀功,也不以此要挟,只让小穗子选择。结果,落个处分去了藏区,但不埋怨,在得知小穗子有了男朋友之后,便不再来信了。虽然在两人相处的过程中有退缩,但也有尊重与珍惜,真的是把小穗子当心尖上的人,不惜为了她铤而走险,在那个年代,这样本真的人很难得。
人,从来都不是单向度的,应该是多面、立体的。比如小穗子有追求爱情时的勇敢与决绝,也有激流勇进时候的不勇敢;申敏华,既有特立独行的判断力,又有略微地不趁人之美,可能带点小嫉妒。每个人都有好有坏,好坏都表现出来让读者自己感受。故事想要表达的,也应该是多方面的。但就爱情来说,真的不是环境想要改变就能改变的,能改变的或许都不是真爱。发自本真的爱,不在乎过往,不在意他人的眼光,只认心,心之所属,情之所至,就是爱人。一句“我爱你”就是他的真情实感,不油腻也不矫情,虽然这句话在那个年代这个人身上出现让人诧异,但这也正是这个人的魅力,不做作,不按套路出牌,不能不让人喜欢。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