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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好农村路”中领悟基层治理之“心”

从“四好农村路”中领悟基层治理之“心”

作者: 李小雯_6d2b | 来源:发表于2024-05-30 16:38 被阅读0次

           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汲取好的经验,启迪智慧,为基层治理塑形铸魂,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创造安定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固不变之本,凝聚“众人能移万座山”的初心。治国安邦,重于基层。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党组织是贯彻落实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牢牢抓住基层基础,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广大党员干部要善于发动群众,引导各族群众在党的旗帜下团结起来,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指标的调研、评估、论证,及时听取人民群众意见,不断完善社会治理内容和方法,让人民在社会治理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坚持“法治思维”,筑善治之基,开拓“守正创新笃行远”的恒心。从20世纪60年代初诞生的“枫桥经验”,到辽宁沈阳牡丹社区的“三零”工作法,再到北京市向下扎根的“接诉即办”……各级党组织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在创新中不断发展,不断彰显法治思维。法者,治之端也。广大党员干部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创新机制,发挥“百姓名嘴”“乡贤能人”等基层力量,运用智慧载体、人工智能等科技产物让各族群众享受丰盛的“法治套餐”,不断凝聚起各族群众思想共识,使“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以人人信法,凡事讲法之道,从根本化解矛盾。

            坚持“人民至上”,行长久之效,守住“履职为民扛重任”的决心。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基层治理的灵魂始终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性和民主自治能力,不断挖掘群众当中蕴藏的智慧和能量。踏上新征程,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的关键秘诀就在于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突出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拜人民为师,让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基层组织要树立好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号召力和治理力,充分发挥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治力量,鼓励和支持群众及各行业、各组织开展多元合作和协同共治,共同应对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委组织部 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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