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构成的基本要素,杜绝家庭成员间产生矛盾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财产分配问题,这件事处理好了,家庭和睦,其乐融融,处理不好,不知道会闹出多少纠纷来。
最近老赵就比较烦恼。老赵有三套房子,一套他自己住着,另外两套他想分给两个儿子,因为年纪大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糊涂,不如事先把财产分了,自己也好落个省心。这本来是件挺简单的事,可是却把老赵给愁坏了。
大儿子还好说,是原配夫妻,儿子孙子都是自己的,房子给了儿子,就等于给了孙子。可二儿子不一样,二儿子的孩子虽然也跟老赵叫爷爷,但跟老赵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是二儿子再婚时,现任儿媳带来的孩子。如果老赵把房子给了二儿子,将来房子怎么处理,肯定是二儿媳说了算,那不就等于把房子给了外人。
更何况二儿子有亲生的孩子,只是当初他离婚时判给前妻带走了,不在老赵身边,但那终究是老赵的亲孙子。老赵想把房子直接给孙子,这样就避免了自己百年之后,家产旁落的问题。
可二儿子夫妻得知这个消息很不高兴,明确表态,如果老赵越过他们,直接把房子给了孙子,那就不要指望他们给老赵养老。
于是老赵就想把自己现在正住着的房子,做个公正,将来留给二儿子,以平息二儿子两口子的不满。但是大儿子又不满意了,说,老二可以得两套房子,凭什么我只得一套,他离婚还离出理来了。您要这么做,也别指望我们给你养老。
为此老赵十分烦恼,思来想去也不知道怎么才能平衡好这件事。
象这样的家庭财产纠纷,不但老赵这样的普通百姓家里有,就算是名人家庭也避免不了,这就是所谓的清官难断家务事吧。比如说发生在前些年的侯耀文遗产案,也是一场挺有名的家庭财产纠纷案。
侯耀文是我国著名相声作家、表演艺术家、国家一级演员。2007年,59岁的侯耀文因突发心源性心脏病在北京的家中去世,其兄侯耀华安排了侯耀文的葬礼。
侯耀文死后,侯耀文与第一任妻子的女儿侯瓒起诉了候耀华,要求分割候耀文的遗产。而侯耀华认为,侯耀文生前留下的财产,有一部分是欠款,所谓人死帐不能烂,所有欠款都必须归还;有一部分是预收的广告费,更是必须要退还给出资企业;还有一部分是从事社交活动时候耀文收的份子钱,日后也是需要支出的,上述这些款项都不能作为遗产分割出去。但问题来了,这样算下来,候耀文留下的财产已经所剩无几。
官司打了三、四年,最终以庭外和解结束了这场闹剧。侯耀文的骨灰才得以下葬。
所以说即便是名人,也免不了死后的财产纠纷,更何况是普通百姓。老赵想要在有生之年,早早处理好自己的财产,也算是明智之举。只是目前所面临的分配不均问题,他又实在是想不出办法圆满处理,谁能帮老赵出个好主意破了这个困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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