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自诩为读书爱好者,但其实,我读的名著并不多。
小时候读不懂,也没有条件读。读过的仅有的几本名著,就是初中时的假期作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以及爸爸在新华书店给我买的一本《复活》。当然,当时的我,重点在看故事,文采之类的,是没怎么在意的。
后来上高中开始迷上武侠和科幻,便一头扎进去读起来。然而武侠和科幻的写法,与主流小说毕竟不同,重点也在故事本身,带动读者情绪的,也主要靠情节。
再后来大学以后开始看历史传记,推理悬疑,工作后开始读工具书,总之,都和主流文学不沾边。有一段时间,我甚至觉得读书要读有用的书,而文学书籍只是无聊时的消遣罢了。
亏得我并不太爱说话,写的东西也不多,否则这世上大概会留下我诸多无知愚昧的言行了。
最近偶然的机会,我开启了和女儿的亲子阅读,才让我得以读到主流文学的作品。这一读,我不禁汗颜,为自己早先的想法感到惭愧。
我们读的是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集。故事性自不必说,几乎每篇都很吸引人。刚开始我还担心女儿会不喜欢,因为文章中有很多描写的部分,这些背景介绍也好,人物刻画也罢,虽然都对情节起着重要作用,但对于还是小学生的女儿来说,未免有些不足够吸引人。
可是在读了几天之后,我发现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女儿非常喜欢这些小说,而且她读得全神贯注,每次到了情节转折的时候,或者危急关头,她会紧张得尖叫起来,或者愤怒起来。
当然,我也和她同样的心情,虽然比她多经历了几十年的世事,可是莫泊桑真的太会写了。
该同情的,他会让你明知这就是现实,却也由不得自己不遗憾。就像《两个朋友》中那两个相约去钓鱼却被普鲁士军当做间谍杀掉的朋友,女儿几乎愤怒的要骂人了,而我虽然明知这就是战争的残酷,却也忍不住意难平。
该愤怒的,他也毫不含糊。就像《羊脂球》中那几对道貌岸然的有钱人对羊脂球所做的一切,吃完用完还要踩上一脚,虽然隔着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我却仍然能够出离愤怒,怒斥一句无耻之徒。
他是怎么写出来如此牵动读者情绪的小说的呢?因为我读的小说不多,所以无法做出精确的评论,但是他的精彩之处,我还是能够领略到的。那绝不是仅靠情节就能做到的。就像同一个故事,不同的人讲就会有不同的效果。有些人讲就平淡无奇,有些人讲却会引人入胜。
怪不得能够成为伟大的作品,因为它们真的很优秀。
人的欣赏能力是一个很有趣的东西,当你不具备一定层次的欣赏力之前,你是无法领略那个层次的作品的美妙之处的。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一个不懂画的人只能看到《蒙娜丽莎》画的很像,却根本不能明白那些画法和构思有多难。
越来越发现,多读书,多读好书,是一个很好的提高欣赏力的方法。在各种文化作品层出不穷的今天,在追剧刷视频追网文之余,偶尔读一读名著,提高一下欣赏力。就算是换换口味,也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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