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
第一眼看到这句话,我就不免幻想到一个电影般的情形:一个屌丝出身的工作狂,整天加班、孜孜不倦、永不休息、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最后功成名就、当上全球企业CEO、成为世界首富,但就在要接受献花和掌声、上台发表获奖感言时,一头从颁奖台上扎下来——过劳猝死!周围的小伙伴都惊呆了——准备鼓掌的手都僵硬了,口不能言。这时背景音乐响起,镜头一转,打出标语: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
这话的意思就是说:人就算赚了全世界的钱和权力,但是失去健康乃至生命,那有个什么用哦!
——直到我看到这句话的出处,才知道这句话根本就不是上述意思,差了十万八千里。
这话出自《圣经-马太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
我们必须考察耶稣说这话的社会背景:当时跟从耶稣做基督徒,那是会受到当时社会迫害的,那是有可能会掉脑袋的事情啊!
所以神子耶稣说,不用怕掉脑袋,来跟我混吧;跟着我,就算掉了脑袋,但我保你上天堂永生享福哦,不单灵魂不死,将来你的身体也会复活哦。所以“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天堂里永远的生命)”,人若是为了保存现世的生命,但损失了在天堂里永世的生命,那有什么益处呢?
原来这话的原意是这样,和我们望文生义的理解当真是差了十万八千里啊,以后不要乱引用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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