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入手了几本新书,心里很是喜欢。像刚买的衣服,看了又看。
可我知道,它们不同于衣服,它们是我的精神粮食。可以一顿不吃,也不能不买一本书。书对于我来说,是知己,是朋友,是强大的力量。
我喜欢观点;散文;也喜欢小说;诗歌。每天把那些看作是宝贝的书翻一翻,让思维清晰,让灵魂得到润泽。
这样喜欢书本的我,在别人看来,就是不着调。“有时间也不想办法赚钱,尽搞些没用的。”
这些是别人对我的评价。当然,我对书的“衷情”,也让我收获了老公的白眼。他说我可以有自己的兴趣爱好,但不能入迷。
我忘了我常常一坐就是几小时,就是为了写一篇没有几个点赞量的文章。我也忘了,有时候炒菜放多了盐,就因为思想走神,引起老公不满。
他瞟了我一样,说:“你要癫了,你要癫了。”脸上表情严肃,言语中有果不其然的严厉。
面对这样的画面,我早已习已为常。确实,走神是我的错,我承认是自己的错,不去分辨。事情往往是这样,越分辨,横生的枝节越多。
聪明的人,往往是少分辨,多闭嘴。
我又在与影子为伴了。白色的灯光亮如白昼,却不知是我熬瘦了夜,还是夜熬瘦了我。总之,没有“管家”的催促,我是还没有去睡的。
只有等到“管家”骂骂咧咧,脚步声由远到近而来,我才会像做贼一样,动作快速的合上书本,不情不愿的走向卧室。
越老越觉得自己像小孩子,凡事要人管。
我不知道坚持看书的意义,但我知道,我哪天不看就会不舒服。这就是我对书的情结。
如果书是个美男子,我相信,我目光所及,便是一眼万年!
是否有和我一样的人?评论区里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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