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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参与书香澜梦第56期“辩”专题活动。
下班回家,几个同事过来搭顺风车,我笑笑应允了。
谁知上车之后,车子刚开出去不远,两人聊着聊着竟然因为某事争辩了起,透过后视镜,我看到他们吵得耳红脖子粗,尤其是嗓门大得严重扰民。可怜了我的一双耳朵,一向清静惯了,此刻却受这无妄之灾。
唉,两人都是四五十岁的中年大叔大婶了,还这么血气方刚,喋喋不休地争来辩去,我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有这劲头儿在这做无谓的争辩,还不如去做点儿自己喜欢的事儿,最起码能令自己心情愉悦;又或者是去看几页书,长点见识,开阔一下眼界;又或者是去运动运动,挥洒一下汗水,也有益于健康。
抬头望一眼镜子里的两个人,似斗鸡场上的大公鸡,竖冠直立,那架势,非要争个输赢胜负,才,方肯罢休,我不禁摇头失笑。
后座两人听见我发笑,都息了声音,然后也跟着尴尬笑了几声,其中一人请我给评评,说他们谁说得有理,另一人见状,也嚷嚷着叫我评理。
看他们那样子,我却不由想起了自己小时候也是经常与姐姐争辩,具体为了些什么内容已经不记得了。
那时候的我们也是如此,或许可以说是年少轻狂,争强好胜吧。我仗着自己课余爱看书读报,竟敢动不动就去挑衅高了自己两个年级的大姐,自然是胜少败多了。
每每争辩激烈,谁也不服谁时,就会请比我还低了两个年级的三妹妹作裁判,来评断。妹妹常常是一脸懵逼,她更是不清楚了,不过她脑子好使转得快,两个姐姐都不得罪,她会惊讶地说:“我也不知道啊,就是听你们讲才知道的,我该怎评呢?”
事后,三妹常劝我,“二姐,我们年纪更小,读的书也比大姐少,大姐肯定懂得比我们更多,你说不过大姐,以后就不要跟她争辩了吧。”
“争输了心理难受,想赢又很难,还不如像我这样,大姐讲,我就听,能记住就记下,记不住就算了。”
没有想到年幼的三妹竟有这样一套哲学。
现在想想,其实,我们几个中三妹是最有智慧的,而且是大智慧。
是啊,争来辩去,到头来影响的都是自己的心情,与其如此,何不听听过过耳朵就是。如果觉得对的,就采纳,用事实去说话;反之,一笑而过,就当听了一个冷笑话而已,何尝不好呢?为何非得影响自己呢?给自己添堵呢?
我没有给两同事评判,而是把自己小时候的故事讲给了他们听。
两人听后,相视而笑,一人道,“小孩子都懂的道理,我们却没有想到,”他还真挚地向我表示道歉,说他们不该在我车上争,扰我清静。
另一个同事问我,问什么他们争辩激烈的时候,我不会参与发言。
我笑道,我很懒,既不想争更不想辩,因为我觉得争辩的最高境界莫过于不争不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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