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海丰阿东:见风使舵的舞厅老板娘吃瘪
现在许多人家的居住条件都得到了巨大的改善。以前一家人挤在一间小小的屋子里,人均只有几个平方米的居住面积。这么多年来,国家经济不断向前发展,造好的房子越来越多。在上海有不少的家庭除了自己居住的房子外,可能还有富余的房子,空在哪里。
房子不能总让他空着,现在是商品经济社会。让空着的房子出租出去,也能产生一些经济收益,何乐而不为呢?不过现在租房子的租客,形形色色,一个不当心就会遇到麻烦的。那天我在中介那里。就听说了这样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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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退休的老警察。他的父母过世后,留下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归他所有。他自己本来有房,那父母的房子,他就找了中介出租出去了。那租客是个开舞厅的老板娘。在中介那里,说的花好桃好,什么都好。反正大家都是按合同办事情,有合同在,谁也不占谁的便宜。
过了两年,那合同到期了。老警察过去收房子。想不到那老板娘把老警察房子里面原有的床也作为他自己的东西一起搬走了。那床可是一个老古董。是老警察父母留下的东西。没有几千元根本就买不到这种老家伙。对于这件事情,老警察的要求挺简单的,就是你把那床还回来。或是买一个价值相近的床,放到这屋里来代替原来的那张床。
老板娘仗着自己是开舞厅的,各方面关系都能够走得通。强词夺理,不愿把床还回来,硬要老警察把那租房子的押金还给他。这种事情放在任何人头上,肯定都是很气愤的。合同中写得明明白白的东西,那老板娘尽然违背。老板娘来的时候还把自己舞厅里的员工带来了几个帮他,那气势,那可气,仿佛这个世界就他说了算。
那老警察也不是吃素的,明明白白告诉老板娘,你如果不讲理,我们也有不讲理的处理办法。你要动粗的,也可以陪你一起玩玩。接着老警察拿出手机,打电话叫他的朋友过来看看。那老板娘也是个见风使舵的人,一见这阵丈,知道今天遇到顶头钉了。立马就软下来跟老警察说,这件事情好商量,按你说的那样,我给你买一张价值差不多的床,作为赔偿好不好?
这真是自讨苦吃,原本让他这样做不愿意。现在碰了壁,才转过弯来,这样也好。最后老板娘买了一张价值差不多的木板床过来,才拿回他的押金。作为一个租房客。信誉是很重要的。你不讲诚信。老想着浑水摸鱼,弄点好处。这样做迟早是会吃苦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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