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呀爱情呀的确都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这些都是众人皆知的秘密。可是却总是有人看到的都是别人家的光彩。
我和先生认识的那个年代,大家都穷,我们恋爱的时候他请我吃过一次饭。我也请过他吃过一次饭。简简单单的。先生对我的追求也只是表现在时不常的到我们单位的胡同口远远的等着我下班。认识了几个月的时间,一个最冷的冬天,先生去滑冰,路过商场看到有卖当时街上很难看遇到的高跟鞋。他走进了委托商店卖了冰鞋和冰球杆儿想给我买鞋,可是不够呢,他脱下大衣一起卖了。当我看到寒风中的他穿着单薄的衣服手提着给我买的高跟鞋.听了他叙述了买鞋的经过时,说明天去单位开介绍信,登记去。
这算不算我和他求的婚呀?
那个年代,虽说大家都穷。可是结婚也还是有标准的。36 条腿儿也是基本的条件了。当然条件好的48 条腿儿的也是有的。从双方家庭的条件来看,我们也是可以具备这些的。他确是不想依靠家里的帮助。我们一个床,一个衣柜,一个桌子和两把椅子就这么几条腿儿也结了婚。爱面子的他不想办婚礼,爱热闹的我想办婚礼。
因为婚前的了解不够,婚后我发现我找的是一个扣门的人。我们的三观是不同的,家里的家长里短的事情,过年的压岁红包他觉得没必要你给我,我给你的。我觉得很有必要的。这是一个家庭的润滑剂。我们经常为了这些生活中的小事儿让我站在了婚姻的围城城头上想蹦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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