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经·第五十五章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蜂虿虺蛇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
王弼:赤子,无求无欲,不犯众物,故毒螫之物无犯之人也。舍德之厚者,不犯于物,故无物以损其全也。
原成:王氏曰“无欲无求”,并不符合老子本义。
王氏曰“不犯于物,故无物以损其全也。”所言极是。
不螫、不搏,言婴儿不涉危险,不处险地,故身无外损而保全。
所谓的“不犯众物”,就是贯穿老子道德经的“不干预”。
骨弱筋柔而握固。
王弼:以柔弱之故,故握能周固。
原成:身不僵,故处于成长之中,具有生命力的象征。
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
王弼注:作,长也。无物以损其身,故能全长也。言含德之厚者,无物可以损其德、渝其真。柔弱不争而不摧折,皆若此也。
原成:王氏所言非是。
老子此言身体健康。
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
王弼:无争欲之心,故终日出声而不嗄也。
原成:老子此言心理健康。
和之至也。知和曰常,
王弼注:物以和为常,故知和则得常也。
原成:身体健康是指身体自然衰老。身体自然衰老,故曰常。
知常曰明。
王弼:不皦不昧,不温不凉,此常也。无形不可得而见,故曰“知常曰明”也。
原成:王氏所言非是。王氏对“常”的理解,偏于一隅。
明者,辩是非也。知晓身体自然衰老谓之“明”。
益生曰祥。
王弼:生不可益,益之则夭也。
原成:王氏所言是。
益生,生生之谓也。此言主观意志上拒绝身体衰老,会有灾殃。
益生者,假它物以搏久生,焉能不失也。
心使气曰强。
王弼:心宜无有,使气则强。
原成:王氏所言非是。老子强调的是不干预,就不会有亢奋之情的渲泄,而不是什么“心宜无有”。按王氏所言若是作到“心宜无有”,则僵人矣!
强,僵也。此言情绪激动就是过度,情绪激动对身体健康损害极大。
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原成:人若情绪过于激动则会损害身体健康,这是不符合道的。不符合道,很快就会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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