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图书馆找到它时,费了我好长时间,在我心里:加缪这本名作怎么也不应该这么不起眼,完全被"大本头"书挡住了,终于在一个角落里我发现了它。
像手抄本不它朴实得象个手抄本,故事很平淡,篇幅不大,区区五六万字。人物也不复杂,但描写却细腻,让人爱不释手,欲罢还休。
主人翁—默尔索是一个与世无争的小人物,他表面上有些孤独,淡漠。他明知雷蒙不是什么好人,却不分好坏同雷蒙做了朋友。
以至于后来他在喝酒的状况下,希里糊涂犯下一条命案。最后被法院判死刑杀了,真替默尔索惋惜。
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默尔索不是个坏人,相反他应算是不多事善良的人。可他不该为了一顿饭,一杯酒,以及雷蒙的一句好话,就替雷蒙写了一封多事的信。
不可理解的是他明知雷蒙名声狼藉,却同他愈走愈近,本不想去的海边的他。却不懂拒绝,最后去海边就把自己陷于了无法自拔的深渊,完全是自掘坟墓。
默尔索在海滩上,因喝多了酒,头脑发热误杀了一个对他有威胁的人。稍有点法律知识的人应该也知道他罪不致死。他真正死在法律的不公上,死在一些自以为是的官员误判上。
看了这本称着是加缪文学黎明的第一道灿烂光辉的书。掩书而思。不得不赞叹他文笔细腻。心理描写更是独树一帜。
小说虽是讲的故事,可它是源自于生活。大家应该还记得前一段时间报道过:内蒙古呼格古勒,强奸杀人死刑执行9年后真凶现身。河北聂树斌,错判强奸杀人,死刑执行9年真凶现身。
说实在,我真不愿再往下罗列,那些数剧有点触目惊心。
欣喜的是现在法律逐渐走向规范,但愿每一个人心中以人为本,尊重生命;不要视法律为儿戏,草菅人命。
现实生活中,更要汲取默尔索血的教训。
远离名声不好的人很重要,名声不好的人无良知、更无人性,如同畜牲一般。
明知那人是"兽",却硬要凑上去,就会吃"人兽不分"的大亏,轻则会被疯狗咬一口,弄得心力交瘁。重则就会象默尔索一样丢掉性命,完全不值得。
难怪有人讲:看见疯狗,千万别撩。对那种疯狗式的人要绕着走,疯狗自然有猎人和狼来收拾。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了不起的加缪,犹似中国的斗士鲁讯:"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社会的进步,人类的前行,离不开这些划时代的文学家。
默尔索让我又恨又爱,他乱交朋友,庸庸碌碌、浑浑噩噩我是不赞赏的,但他温良柔顺、老实本分、淡然超脱我是敬佩的。
特别是在当他知道被判死刑时所发出的纳喊:"我期望处决我的那天,有很多人前来看热闹,他们都向我发出仇恨的叫喊声"。等他面临死亡时,反倒释怀了,他感到的一种前所未有的解脱。
最欣赏的是他虽卑微,但却热爱生活,"他觉得自已过去曾经是幸福的,现在仍然幸福。"这种境界不是你我能达到的,不是吗?
网友评论
既然你已经给我点赞,我必须挤第一班公交车过来捧场。
写手好文妙如神,
现时当演评论人,
前途宽广任你行。
年伢功夫深奥,文路深远,前途光明无限好,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