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简单的一句话,是历史的传承,也是不幸的代名词。民国时期,虽然已经没了皇帝,代代传承下来的封建习俗却没什么改变,特别是婚姻方面,包办婚姻仍是主流,因此也造成了一个又一个悲剧。比如,徐志摩和他的前妻张幼仪,一个是留学国外的风流才子,一个是他口中的“小脚女人”,因为没有感情,文化、思想又有隔阂很大,徐志摩最终在张幼仪怀着身孕时,提出离婚。再比如鲁迅和朱安,一个是一代文豪,一个是传统大家闺秀,虽然两人没有离婚,鲁迅也是从未爱过朱安。
但凡事总有例外,胡适与江冬秀便是包办婚姻中的“模范夫妻”。在世人眼中,丈夫是著名才子、学者,妻子是目不识丁的泼辣小脚女人,并不般配的两人虽然经历过一些事情,但过得很幸福,彼此相伴到老。
江冬秀比胡适大一岁,早年丧父,因为家里重男轻女的缘故,所以并没有读书识字。15岁时就由双方父母包办,与14岁的胡适订婚。订婚过后,胡适外出求学,先到上海,此后又远赴美国,直到10年后,两人才完婚。十年时间,两人从未见面,但他们互通书信,一直都有联系。尽管江冬秀不识字,收到信还要找人念,却也阻挡不了两人彼此牵念。
和鲁迅一样,胡适也跟自己的未婚妻提了两个条件,一是要江冬秀放脚,二是学习文化,江东秀一一照办。尽管放脚已晚,但是她认真学习文化,没多久便能够给胡适独自写信,尽管错字连篇,到底,也是一种进步。
1917年胡适回家和江冬秀完婚,婚礼简朴,宾客云集。胡适在门楣上写了一副对联:三十夜大月亮,二七岁老新郎。对于这段包办婚姻,成年后的胡适未必没有过悔意,但出于对母亲的孝顺,他选择了接受。
胡适,潇洒多才,相貌英俊、儒雅,这样的男人在哪个时代都是抢手货,更何况在上世纪20年代的北平,明恋暗恋胡适的姑娘可以排成一排,表妹曹诚英便是其中之一。
1923年,胡适因病在杭州疗养,曹诚英得知后赶去照顾他,两人在一起,甜蜜地度过了三个月的美好时光。胡适曾作诗暗指:“十七年梦想的西湖,不能医我的病,反而使我的病更厉害了。”可见胡适已经移情别恋。起初,江冬秀并不知情,还写信给曹诚英,感谢她对胡适的的照顾,说有她这个表妹在,她很放心。
但没多久,胡适和曹诚英的风流轶事已经传遍了大江南北,江东秀自然也得知了丈夫的背叛。胡适为了给曹诚英一个交代,也为给自己的爱情一个交代,毅然回到北平,要和江冬秀谈离婚。
此时江冬秀已经生下两个儿子,离婚意味着他们孤儿寡母,多半要回老家去,遭人白眼不说,后半生孤灯冷月,生活艰辛是肯定的了。江冬秀并没有选择妥协,胡适上班时,她拿着一把刀子闯去了办公室,当着同事的面儿,对胡适说,如果你打算跟我离婚,我就用这把刀先杀死两个孩子,再自杀在你面前。
江冬秀以死相逼,强势捍卫了自己的婚姻,挽救了自己的家庭。从此胡适再没敢胡来,老老实实跟江东秀过日子。只可惜曹诚英,一片痴情,虽然再也没跟胡适见面,却再没谈婚论嫁,一个人孤独到老。据说她还怀上了胡适的孩子,最后胡适离婚不成,她只好一个人打掉了。
江冬秀虽然并不漂亮,也没有文化,但却是十足的人生赢家。胡适,那么有才,那么有名气,那么有影响力。但是他一生听江东秀的话,爱护她、呵护她,不为别的,只因:心甘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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