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读《红楼梦》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一.题解及主要内容
这里的“薄命女”指的是甄士隐的女儿英莲,第一回中写到英莲五岁时被拐子拐走,拐子把她养到十二三岁带到他乡转卖,本被一个小乡绅之子冯渊看上,立意买来做妾,但拐子贪财,又把英莲卖给金陵一霸薛蟠,结果两家争夺英莲,薛蟠手下的人打死了冯渊,惹起了一场人命官司。本来冯渊是酷爱男色的,但看到英莲,立誓不再结交男子,今后也不再娶了,却不料被恶霸打死,所以“薄命郎”即是指冯渊。
“葫芦僧”指的是贾雨村,因他曾在葫芦庙中寄住过而得名,他因贾政提携在应天府做了官,一上任就遇到了这件人命官司,他本是要兼公断案,严惩凶手的,却因为门子向他使眼色而停手。门子原来是当时葫芦庙中的一个小沙弥,后来因生计问题而充了门子。门子给了贾雨村一张“护官符”,上面写着:“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护官符”的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四家连络有亲得罪不得,而薛蟠就是“丰年好大雪”的“雪”。后来门子替他出主意,说冯家不过是要钱,而薛家不缺钱,只需判些银两给冯家即可。“贾雨村便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所以叫“葫芦案”(糊涂案)。而此案了结后,贾雨村担心门子对别人说出他当日贫贱时的事来,就寻了个不是把门子充军发配到远处了。
打死冯渊而逍遥法外的薛家公子薛蟠,想进京去逍遥,后他母亲携了他和他妹妹薛宝钗住进了贾府梨香院。哥哥如此混账,妹妹却判若两人。宝钗“生得肌骨莹润,举止娴雅”,又懂事乖巧,到了贾府,和姊妹们一道看书下棋或做女红,其乐融融。而薛蟠在京都,更是无所不至,以致“比当日更坏了十倍”。
二.所反映的社会现实
通过这一回里所写的事情,反映了封建社会的黑暗现实。在封建社会,人的尊严、性命随意被践踏,英莲被拐被卖,冯渊被打死都可以证明这一点。而造成这种黑暗现状的原因是封建社会的森严的等级观念,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受地方官保护,为所欲为。贾雨村作为执法的官员,却因为要保护自己的乌纱帽而袒护凶手,循私枉法,即便英莲是自己恩人的女儿也毫不顾及,且为了自己的利益把给他出主意的门子发配走,可见他的虚伪阴险,心狠手辣。这样的人不但没有受到制裁,反而在官场混得风声水起,社会的黑暗,底层人民的苦难可见一斑了。
三.一点感悟
读《红楼梦》,常常仿佛会看到现实社会的一些影子,拐卖儿童、践踏别人生命、循私枉法这样的事,即便是现在这个社会,也依然存在,可以想见受害者是怎样悲惨的命运,每一个受害者的背后,都是一个家庭毁灭性的打击,那些践踏别人尊严及生命的人,也终将付出尊严和生命的代价;那些循私枉法的人,最后也怕像贾雨村一样落得个“因嫌纱帽小,致使枷锁扛”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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