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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逢纽约》——努力从不曾被辜负

《生逢纽约》——努力从不曾被辜负

作者: 阿小芹 | 来源:发表于2019-03-15 23:06 被阅读0次

    我开始趁着大把的空余时间读书,不读圣贤书,却爱极了那些给我带来人生温暖和感动的平凡,就像《北京遥望香巴拉》一样,读完之后,眼角还含着泪。

    我一直都知道,关乎人生,一百个人有一百种想法,但每一个人的心里都会藏匿着那样一份关乎人生的深情,一路走来的喜怒哀乐,一直以来的逐渐成长,渐行渐远的脚下的路。别人总会那么适宜的带给你惊奇。

    正如我看过的每一本书,我无一不惊羡着作者的人生心态,他们的境遇、故事、情感以及成长,总会毫无征兆的让我从中受益匪浅。开始,我感叹他们的文字写得真好,后来,我感触他们的故事深入得真好,由表及里的渗透,由浅入深的感动。

    每一次,我都被书上的某些字眼所浸湿双眸,于是乎,我在想,有没有一天,我写下这样的一句话:“那时候,我开始疯狂的寻找自己,守住自己心底的最后一道光,我不想成为黑夜里,连眼泪都无处安放的人。”也被某一个人看得浸湿了眼睛,哪怕只是风吹迷离的眼。

    选择读什么样的书,我相信大多数人大抵是因为书名的吸引,而我就是大多数人中的一员。我常常被一个好名字的书所吸引,《生逢纽约》就是这样落入了我的眼。每每读完一本书,我会慢条斯理的进图书馆一楼专属文学天地的一角,开始我的“漫长”寻书之路,我不是那种会专情读同一个人的书,我喜欢不同的作者,不同的内容,不同的故事,因为这一切会让我收获不同的成长。

    “纽约”这个词,我并不陌生,听了它无数次,但从未见证或者从未想过有一天去见证它,我一直觉得自己不是那种可以许诺游历天下的人,那不现实,唯一可以满足不花一分钱也能感受不同地区人文气息的方法就是阅读。

    不知道为何,一谈起纽约,我总想把它跟巴黎相提并论,但其实我并不知道,纽约和巴黎,不管从建筑风格,还是人文气息,一点都搭不上边,巴黎是浪漫的,而纽约是自然而然的。《生逢纽约》里作者曾谈及到巴黎和纽约,她说:“面对巴黎,纽约更像是一个患上单相思的少年。巴黎是纽约的梦中情人。”

    如果你曾迷恋过美国情景剧《欲望都市》,那么你对纽约也一定不陌生,因为作者就是这样认识纽约、爱上纽约的。说实话,从作者的笔触中,我感觉自己很喜欢这样的人,为了梦想而努力,读这样的一本书,我总感觉,我是经历了一遍作者的小部分人生,她遇见的故事,面临的难题,结识的好友以及大篇幅关乎对纽约的认识、对美国的认知、对每一幢建筑风格的评价都让我感同身受,当然,我并没有作者那样优秀,写不出那样好的书,自然也拥有不了那样真实而富有感情的评论。

    作者同为女性,很多地方的细腻笔触,总让我产生朦胧的好感,似乎有了向前的动力,因为也许努力之后,我也会收获像作者这样精彩的人生和百态的故事。亦是平凡、也是精彩;亦是记录,也是成长;亦是感触,也是惊叹;亦是欢喜,也略带回忆。

    作者用以像写日记的笔感,记录着一天天日子的平凡,从为了争取去纽约哥伦比亚大学付出的多倍努力、初入纽约时强烈的陌生感、刚开始面临的一大推课程听不懂的现实,到后来渐渐融入这座城市,渐渐能和人愉快交流,通过坚持不放弃的信念,得到完美的考核分数。

    我记得被书里的一个情节感动哭了,那是作者考一门美国历史时的经历,在她废寝忘食啃透了二三十本历史书后,她得到了来美国后的第一个A评。她在那段经历里这样写着:我忘不了自己是怎么面对一桌子的历史书,把那些内容一点一点地刻进自己的脑海;忘不了在图书馆彻夜读书的日子;忘不了看书看到恶心得没有食欲;忘不了一大早便坐在桌前,从七点钟学习到深夜两三点钟的日子;忘不了难以入睡,吃安眠药吃到全身浮肿,不得不把白加黑中的黑片当安眠药吃的日子。最后作者还说:吃苦,对我来说并不可怕。

    我为什么哭呢,为什么也像作者一样哭了呢,我掉下的是自责的泪、是羞愧的泪,当我读完那一段段的时候,我深知,我所付出的努力还不及作者的一角,我没有彻夜苦读的经历,没有从七点学习到深夜的经历,也没有吃过安眠药。

    我也熬夜,但全都因为电视剧,我也深夜无法入睡,但全都因为乱七八糟的个人情绪和心事。大学三年以来,我进图书馆的日子,闭着眼数似乎都能清楚的记得,所以我哭了,我为自己口口声声说出的努力而倍感羞耻。我努力了吗,我似乎是安逸了,仍旧在大学温软的避风港里选择安逸着。

    作者也在纽约认识了很多朋友,听朋友的故事,甚至还有忘年之交,人生就是这样,你不知道,你会遇见那些人,但你遇见的很多中一定有你最喜欢的人,你们会成为朋友,会谈天说地,会互诉心事,会把你们之间的故事记下来,然后去回忆,最后你们也一定会告别。

    我不止一次被作者笔下的感触所感动,感动之后,我会选择记下来,记下来,是我对读完这本书后最好的回馈,某一天,当我说着书里的词句,也许会有一个人说:哦,我记得,这是《生逢纽约》里的话,我也很喜欢。尽管我对作者关乎美国的认知并不是那么适时的理解,但我从文字中能读出,作者的认识很深刻,并且很爱我们的国家,这就是为什么最后作者还是回归了祖国,最好的青春献给了学习,最好的人生一定要献给我们的国家。

    左耳有晴  陪你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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