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有三大巨头:百度、阿里、腾讯(昵称:BAT),可是最近他们打的不可开交,简直是热火朝天!
BUT,他们的业务各不相同,百度是做搜索的,阿里是做电商的,腾讯是做社交的,理论上是不同行业的,为什么会打架呢?你见过做冰箱的和卖汽车的打架吗?你见过理发的和卖水果的打架吗?他们有什么好打的呢?
从商业的角度看,搜索、电商、社交,其实并不是BAT的“产品”,你从来没有为搜集资料、比较商品、沟通交流付过费吧?为什么?
因为搜索、电商、社交,其实只是BAT的“引流品”,目的都是获得同一种资源:流量。因为他们本质上都是“流量业”的竞争对手,都是靠卖流量来赚钱,只是各自的引流品不同而已。
一切的商业模式都可以分为两种,卖流量和卖产品:
1、卖流量,就是手持用户找产品
2、卖产品,就是手持产品找用户
百度、阿里、腾讯,虽然“引流品”各不相同,但都选择了“手持用户找产品”,也就是卖流量的商业模式,都要在找自己的高端头部流量,这就是第一级火箭。
从这个角度来说,他们是头对头的竞争对手,抢到流量后,他们把流量变现的“利润品”各不相同。
1、百度的利润品就是竞价排名广告
2、阿里的利润品是淘宝直通车等电商广告(2017财年,广告收入约占阿里电商业务收入的65%-70%)
3、腾讯的利润品,是会员服务和游戏
这就是他们三者的第二、三级火箭,找到了沉淀客户的商业场景,打造了商业闭环。
御胜信息有话说:
这两年为什么网红和直播这么火爆,就是因为在本质上解决了流量和如何变现的问题。初期就是用产品去吸引流量,中期用流量卖产品,后期用流量给有产品的人,这就是网红、直播三级火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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