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童年里发生过开心,后悔,高兴的事。其中有一件事让我终身难忘,每当想起这件事,我都后悔莫及。
那件事发生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刚吃完早饭就去上学,那天我跟小毅约好了一起打乒乓。结果那天我以为赶不到,所以太着急了。着急的我忘带了乒乓拍。结果我忘带拍子了,我不知道!我以为带了。所以就向学校飞奔。到了学校,我放下书包。摸了摸口袋,结果发现忘带钥匙了。所以我就不由自主的飞奔回家去。到家以后,我拿着钥匙就走。到了学校,我打开书包,结果发现拍子忘带了。所以我就立马跑到乒乓台下去和小毅说我忘带了拍子,明天再打。下去了结果发现小钊手上拿着我的拍子。我就急忙的跑过去找小钊说:“这不是我的拍子吗?怎么会在你手上?”小钊说:“这是我的拍子,不可能是你的。”
我说:“你有什么证据说这拍子是你的?”
小钊说:“那你又有什么证据证明这拍子是你的?”
我说:“这牌子上有x记号。”
他看了,看见了x记号就立马低下头,把拍子传给我,跑回家了。
放学回家后,我放下书包,看见床上有我的拍子。所以我立马飞奔到小钊家去。和他道歉。道了歉过后,小钊说:“你以后不要没有证据就来,说这拍子是自己的?”我说:“知道了,下一次我再也不这样了。”
虽然我已经改过了,但是每当想起这件事,我都后悔莫及、感恩万分。因为是小钊告诉我不要误会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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