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e Eyrn是一个既有才华又有主见的姑娘,作者仿佛故意在提醒读者,内在美才是真的美,所以一再强调简爱没有美貌,还是个小个子,又瘦,所以身材也不行。自然而然地,简爱之所以吸引住罗切斯特先生,完全是靠她的才华和独立的人格,这与现代社会靠脸吃饭的价值观是截然不同的,如今健身、美容、护肤、时尚才是社会追求的主流,因此古典名著带给人的是另一个世界。简·爱也是坚守原则的,不卑不亢的,尽管爱得深入骨髓,也不能嫁给法律上已经结过婚的老罗,宁愿独自一人流浪。而当罗切斯特先生的疯妻子去世时,简·爱便毫不犹豫地回到罗切斯特身边,要一生陪伴他,尽管他已经眼瞎手残。这样伟大的爱情,在全书中一直是平淡而又内敛的描写,直到最后两章达到高潮,读的人几乎热泪盈眶,在不违背世俗原则和法律的前提下,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愿意陪伴你,守护你……
再说说罗切斯特先生,他年长简爱20岁,阅历丰富,见过无数美女,拥有大笔财富,迷茫过,犯过错,直到遇到简爱,他终于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了。罗切斯特先生有着丰富的思想和见解,有担当,性格直接甚至粗鲁,不care繁文缛节,尽管是上流社会的富人,却尊重地位低下但有独立思想和见识的人。因此,英格拉姆小姐再美,老罗也不会爱上她,因为她肤浅又拜金。
最后简爱还遇到了完美的圣约翰先生,那是一个年轻英俊的美男子,他文雅,安静,有绅士风度,积极勤奋,还是个博学多才的学者,一心向往着崇高的事业,并要求简爱嫁给他,对,是要求而不是请求,和他一起献身伟大的事业。圣约翰的硬件可以甩罗切斯特好几条街,可是他冷酷,不近人情,对简爱没有爱情,只是认为她可以和他一起为伟大的事业奉献一生。而老罗,可以给简·爱宠爱和柔情,会嫉妒会吃醋,会高兴会生气,会像个孩子一样说圣约翰一定是一个古板自负的教士,差点让白领带勒死,踩着一双厚底高帮皮靴,或者脑子一定有点差劲。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完全被老罗圈粉了,也太可爱了吧!人是有血有肉的,所以简爱一定会嫁给生气勃勃的老罗,那个会叫她小简或者简妮特的罗切斯特先生,那个她一生中爱上的第一个男人,她亲爱的爱德华。
古典名著里的爱情,无关房子、车子、票子,无关年龄差距,无关世俗眼光。
读书其实就是旅行,体验完全不同的世界,让人越过眼前的苟且抵达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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