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至今仍觉得能有所热爱是一件特别了不起的事,本来想用稀罕这个词来形容,说“这也太稀罕了”,但觉得听起来有几分痞气,毕竟我的态度有百分之百之真。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曾特别讶异,觉得身边的朋友都至少有所热爱着一件事,但这并没有对我有太多影响,只是讶异这个发现而已,我还是过我喜欢的生活,该喝还是要喝长岛冰茶。
因为觉得那些人和那些所谓的热爱,都是在一个特定结点的坚持而已,是用热爱的姿态窥探着坚持过后的欲望,这根本够不上有态度。
而我一直认为的有所热爱,就像有段时间我喜欢练毛笔字,有段时间我喜欢画画一样。我不必长长久久地告诉自己我喜欢练字,也不必每天都画一幅油画,就是想做的时间去做,觉得累了就歇一歇,并不强迫自己把它夯到尽头,但我确信我是喜欢做这件事的。
热爱在我看来是没有枷锁,没有评判,没有束缚的,它自由随性,与坚持无关。
但后来我发现并不是这样,我发现热爱里还一定饱有着痛苦。无痛而无爱。只有爱的事只能是喜爱,谈不上热爱。只有经历了痛苦,偿还过代价,忍受着坚持的事,才是有所热爱,其他的都太浅了。就像是对伤疤的情绪,在受伤过疼痛过愈合过,仍然会感激它存留下的痕迹,告诉着自己热爱自己才是一直的目的。
想起那天无意和朋友说起的,怎么才二十出头的年龄,看到一些热血的事就不会再一味地想要往上冲了,好像开始习惯闪避,更适应观望的姿态了。也是在那一瞬间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感觉人生的停顿已经停了太久,太久没有向前迈进了,但又说不上是在害怕什么。后来觉得也许那根本不是害怕,而是不舍。
就像是习惯喝长岛冰茶的人,你让我以后天天喝啤酒,我自然是会舍不得那份我喜欢的清爽和微醺的。但你要再告诉我还有比它更好喝更清爽的酒,我也懒得去尝试,因为觉得它就挺好了的已经。
这就很像我们目前对于生活的态度,能停留在喜欢就好。有习惯的温存,开心就好,想要进一步地追求热爱,又欠很多动力。那欠的动力是什么,一说又不文艺又世俗了。所以我认同黄觉的一句话,“该青春的时候青春,该中产的时候中产,就是最好的安排。”当然能中产以上也很好啊,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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