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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感悟:又是天人合一的观点。虽然讲的是道在天地万物生成以前就已经出现了,它无时无刻不再影响着客观世界,但是,最主要的是,人是除了道、天、地外的第四大。所以,以人类社会来看,人本身才是最重要的,而人必须要遵循道,不有违天道,努力做到与天地万物和谐共生,追求天人合一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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