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知道怎样去恋爱,那还是你懵懂的初恋吗?
在无聊的时候刷朋友圈,发现余庆上传的一张照片,那是他在做饭时拍的。
都说认真做事的男人魅力四射,我完全同意。至少余庆的这张照片上得到了最好的诠释。高高的白色帽子,衬托出坚毅的脸型。
一条鱼静静地躺在案板上,一片已经剔了差不多一半,露出了鱼骨架。余庆的眼睛专注的盯着鱼,挺直的脊梁衬着坚毅的面庞,阳光从室外斜斜照来,刚好照射在他的脸上,再配着他1米8的个子,真的好帅。
后面的留言已经有一大堆,全都是他的一帮损友。
“浪什么浪啊?”
“我决定了,我一定要娶你回家,做一个贤妻良母。”
“有没有公德心啊,加班中,正饿着呢……”
忽然一个陌生帐号叫“柔柔的小兔子”的留言吸引了我。
“好帅耶。你的女朋友一定很幸福吧!!!”
有情况。
我和余庆是在高三时认识的,我们同级,我文科,他理科。
那天我的闺蜜李雨柔拖着我一起去篮球场准备去撩男生,看着那些新生胀红的脸特别有意思。那是我闺蜜的恶趣味之一。
我感觉我的闺蜜和我完全是两种人,别看她的名字柔柔弱弱,可性格完全不是那么回事。火爆热辣,不爱学习。而我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学习成绩还相当好,自我感觉还有一点小文艺的样子。
就是这样性格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居然成了无话不谈的闺蜜。闺蜜有一个小爱好,喜欢去撩男生。
也不知道闺蜜是怎么想的,她总是说像我这种不主动出击的女孩,一定没好男人要。所以要为我找一个好男人把我嫁了,我才十九岁啊!
也不顾我翻白眼反对,每次撩男生都是以我为借口,我不去还翻脸。她在我的耳边说的多了,我也对男生有些好奇!虽然没有那个兴趣爱好,我也没有拒绝同她一起!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余庆与一堆男孩子打篮球。
太阳的光线直直的照着他的头,混合着亮晶晶的汗水,棱形的脸上发着圣洁的光辉。余庆正在三分线外抛物线式投球。
我看到他的第一眼,不知怎的心忽然就砰砰乱跳,如有一群小鹿在乱撞一般,而且感觉脸好烫。
我下意识的突然想要淑女起来,本来我与闺蜜手挽着手,我忽然变得小鸟依人,闺蜜诧异的看了我一眼,靠近我耳边说。“小妮子春心荡漾啊。”
我挑了挑眉,“是啊!我发现我的春天了!”
“看上谁了,我帮你拿下!”
“不告诉你,防火防盗防闺蜜。”
以后的日子我好像着了魔,偷偷的打听他的名字,他的班级,他的爱好。还用铅笔画他的素描。
我没有初恋过,初中时曾有个小男生给我递纸条,后来我交给了老师,最后那个男生被迫转校。
没想到临近高考我却无法自已,虽然每天的功课已经让人疲惫不堪。可我总是找借口从他的教室门口路过,我只要远远看上他一眼,再苦再累我都好像打了鸡血似的,满血复活。
我后来爱上了写诗歌。基本上每天一首,全都是为余庆写的。我把我的诗歌写在那个有密码锁的笔记本里。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我感觉忙碌又幸福。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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