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一凡
图片来源于网络
“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忠心地为我们唱歌。这就是为什么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发表于1960年的长篇小说,该书获当年度普利策奖,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售出超过三千万册,同年被改编成同名电影。本文以主人公赫斯特的第一视角,来描写了在“我”成长过程中父亲是如何用行动来诠释一个人的良知的。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文中父亲的这句话让我很是触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挫折,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面对它,而不是逃避;面对挑战,我们要敢于尝试,就像那句话说的“不试试怎么知道会怎么样,万一成功了呢?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里,有些东西会让人丧失理智他们不论怎么努力都做不到公平。在我们的法庭上,当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打官司时,白人总是赢。这些很丑恶,但它们是社会现实。是啊,现在这个社会,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让我们愤懑不平的事情,我们却往往无能为力。但是,我们可以做到的就是,就是保持自己的良知,不被外界所同化,泯然众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意思是杀死一个无辜的人,之所以这样说,是让孩子们更容易理解良知的重要性。文中父亲的所作所为很值得我们中国的家长学习。
最后,以一句文中父亲的话做结尾
“呃,大部分人好像都认为他们是对的,你是错的 他们当然有权那样认为,他们的观点也有权受到完全的尊重,阿蒂克斯说,但是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