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由四大部分组成——劳动者的工资、资本家的利润、政府的税收,以及固定资产折旧。
前三项都好理解,但这个“固定资产折旧”,是个什么鬼?
【荒谬1:你都已经投胎了,前世竟然还在?】
一般的说法是:这个“固定资产折旧”,讲的是资产品,对生产活动的贡献。
比如用机器生产面包,在这一生中,机器每年都在变旧,但也每年都在为生产面包作贡献,所以可以理解为:它每年的所谓“折旧”,本质上就是将自己的价值,一点点转移到面包上,所以面包生产出来了,它自己就旧掉了。
这么看的话,这个“固定资产折旧”,确实是跟劳动者的劳动、资本家的资本、政府的公共服务一样,也为生产活动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似乎应该计入GDP当中。
但是,GDP统计却有一个基本原则——不统计中间产品(或者说“原料”什么的)。
如果你种出价值10块钱的麦子,然后将这些麦子,加工成价值12块钱的面粉,那你的最终产出是多少?答案只能是:12块钱,而不能说是10+12=22块钱。因为,当你拥有面粉之后,麦子就没有了;如果你想继续拥有麦子,面粉就做不出来。两者只能“二选一”。
同样的,固定资产每年的“折旧”,是为生产活动做出了贡献,但最终产品做出来后,这些折旧本身又灭失掉了。而最终产品,都是会计入GDP的。所以,如果还把“固定资产折旧”再计入进去,就涉嫌重复计算了。
显然,所谓“固定资产折旧”,是不该被计入GDP的。
【荒谬2:无根之木,你的主人究竟是谁?】
从“生产活动的主体”,这个侧面,也可以佐证:固定资产折旧,确实就是个被错误计入的概念。
按所有权来说,固定资产是资本的一部分,所以应该归属于资本家。可是,“资本家投入了资本,所以相应拿到了利润,以作为自己投入的回报”,这已经算过了呀?整个“资本”,都已经在GDP里算过一遍了,哪还有别的什么“固定资产折旧”?
所以说,“固定资产折旧”是没有爹、没有娘的。那么,它难道是石头里蹦出来的?显然,这其实就是GDP统计中的一项错误概念。
【荒谬3:资产是可以循环,但什么不可以循环呢?】
当然,也有一种解释,说固定资产“折旧”之后,这些价值是转移到产品身上了,而那些产品,又可以作为消费品,或者新的资产品,去拉动经济,所以“固定资产折旧”虽死犹活,再计一遍也无妨。
可这就属于流氓逻辑了——经济活动本身确实是不断循环的,但关键是:劳动者投入的劳动、资本家投入的资本、政府投入的公共服务,它们的价值一样也转移到了产品身上,将来也可以“作为消费品,或者新的资产品,去拉动经济”,那它们,难道也都重复再计一遍?这样不断循环下去,何时算是个头?
显然,“循环”之后就算再有什么贡献,那也是后一轮经济活动的事情了。你把这些贡献,也往前一轮经济活动里算,那后一轮经济活动,还算什么?
那么,哪个国家超出的最多呢?那就要看,哪个国家的固定资产存量最大、品质最差,并且整天扩大投资。
如果以上两者都符合,那“固定资产折旧”这个项目每年的数值就会非常大。
好了,以上就是我今天分享的内容了。关于固定资产折旧,你怎么看呢?
我们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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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露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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