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

作者: 水之形 | 来源:发表于2023-11-13 20:29 被阅读0次

    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的代理行为,包括不具有代理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和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严格意义的无权代理仅指前一种情形,广义的无权代理包括上述三种情形。无权代理是法律上常用的概念之一,具体就是《民法学》上的概念。除此之外,《民法学》上也有一种叫做类推无权代理的情形,比如说冒名行为。无权代理和冒名行为区别如下:第一,概念上,冒名顶替是指冒用他人身份并以他人的名义处分财产或者从事其他民事活动的行为。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备代理权而实施代理行为。第二,结构上,冒名顶替所从事的活动自始至终仅存在双方结构,而无权代理存在的是三方结构,即被代理人、代理人,相对人三方结构。第三,具体到冒名顶替与无权代理。首先,无权代理的代理人一定程度上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体现被代理人的意愿,而冒名顶替则完全是违背了被冒名者的意愿。其次,无权代理以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民事活动,而冒名顶替则是自称本人。再次,无权代理一般不会表现为侵权行为,而冒名顶替的行为是侵权行为。无权代理的三种情形包括:根本未经授权的代理:即当事人并未获得被代理人的授权,不论其是否明知的。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虽然当事人获得了被代理人的部分授权,但其代理行为超出了授权的范围。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即使当事人曾经获得过被代理人的授权,但如果代理证书规定的有效期结束后,当事人仍继续进行代理活动,这也构成了无权代理。所以说,无权代理对于我们学习民法很重要,是我们掌握代理的重要概念,也是我们学习民法的核心。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无权代理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htmdwd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