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末在豆瓣时间上购买了一套戴锦华的《电影鉴赏课》,从戴老师那里第一次接触到了“新浪潮”和“作家电影”的名词。昨天晚上在书城参加了一场关于“作家电影”的沙龙,又一次加深了对“作家电影”的了解。
作家电影的说法源自法国新浪潮电影的代表人物,住在塞纳河左岸的两个导演,戈达尔和特里弗认为导演应该是一部电影的主导,电影应该带有导演自己的审美风格,而不是一味迎合大众的口味。电影工业不应该只是商业,而应该有批判精神,这需要导演来完成。摄影,编剧,演员都处于次要的地位。甚至电影都不需要用专业的演员。
但是新浪潮电影或作家电影的上座率都不高,从商业角度来说,一直都是失败的。因为电影的制作成本非常高,所以要想商业成功就必须不能够太个人化。从这个角度来说,作家电影的意义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表现一种导演(作家)的个人风格和对人性开掘,对社会的洞察力。
这一点让我想到了自己的工作。
公司雇佣我在公司上班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公司取得生意上的成功。本质上是一场商业电影。而我却总想做我认为感兴趣的,我个人认为有价值的工作,相当于我想拍一部属于我自己的作家电影。从商业的角度来说,这注定是一场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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