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稻田养鱼主要集中在自然水面少、稻田水源充足的山区,如浙江、江西、四川、贵州、广西、福建等省的山区,并发展至今。《魏武四时食制》有“郭县子鱼黄鳞赤尾,出自稻田,可以为酱”的记载,说明三国时期四川郫县已有小鲤鱼产自稻田。《齐民要术》还对鱼鲨混养、稻田养鱼作了记述。除了普通的稻田养鱼外,还出现了田塘结合、凼田结合、稻鱼轮作等稻田养鱼模式,如长江流域和江南地区,早在汉代便在广大农区修筑了星罗棋布的波、塘、水库,形成了田塘配套盛产稻鱼的系统。众多的塘库不仅可以抗御水旱灾害,调节农田小气候,而且还可生产大量的鱼鳖和莲菱菰芡等水生动植物,使江南水乡成为“饭稻羹鱼”的鱼米之乡。徐光启《农政全书》卷四十一说,养羊“或圈于鱼塘之岸,草粪则每早扫于塘中,以饲养草鱼;而羊之粪,又可饲鲢鱼,一举三得矣”。在谈到养鱼时也主张“作羊圈于岸上,安羊,每早扫其粪于塘中,以饲草鱼,而草鱼之粪,又可以饲鲢鱼,如此可以损人打草”。这说明在明末时已把养猪羊和养鱼,养草鱼和养鲢鱼有机地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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