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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宇宙法则源于造物主的意志

第1章:宇宙法则源于造物主的意志

作者: 认识爱之神 | 来源:发表于2021-01-09 09:20 被阅读0次

    我是一个爱思想的人,忽然有一天被圣灵充满,知道了很多奥秘。关于宇宙,关于人类,关于过去、现在、未来,我知道了很多未曾听闻的事实。我来这个空间,是想要将我所知道的事实分享给这个世界有需要的人。我不是奉了使命而来,只是为着自己开心和快乐。所以,我自己信的,并不强求别人也信。 ​​​

    宇宙是时间和空间的总和,是基于意识和物质的双重存在,它是本来就有的,无始无终。宇宙之中有无量世界,每一个世界有开始、有结束。一个大世界就是一个大星系,譬如银河系。一个中世界就是一个小星系,譬如太阳系。一个小世界就是一个星球,譬如地球。此外,还有基于小世界的微观世界,一朵花的世界。 ​​​

    宇宙因何存在是个永远无解的奥秘,但是一切存在的根本都是基于宇宙意志。宇宙是有自我意志的,从自我意志体现的就是万物演化的规律。万物演化的规律亦即自然规律,也可称之为宇宙法则。我们从万物演化的规律可以推断出来宇宙的自我意志,它是趋向要存在、要发展。所以,万物都是要以存在和发展为根本。 ​​​

    万物要存在、要发展,体现的就是宇宙的根本意志。我们从这根本意志可以确定,宇宙万物都是有欲望的,这欲望就是建立在要存在、要发展的基础上。宇宙万物为着要存在、要发展,自然知道要趋利避害。趋向能够存在、能够发展就是利,趋向毁灭和守旧就是害;贪生怕死、喜新厌旧是一切具有灵性的生命的本性。 ​​​

    所谓灵性,灵是指智慧,性是指本能(亦即欲望)。生命具有了欲望,才会产生各种各样的追求。为着要实现追求,才会产生智慧。先有了欲望,然后才有智慧。没有欲望,是绝对不可能发展出来智慧的,欲望才是根本。但是,有了欲望不一定就有了智慧。欲望只是智慧的萌芽,这个萌芽需要有适宜的环境,才会产生真正的智慧。 ​​​

    宇宙法则(自然规律)可以见证宇宙意志的存在,让我们知道万物有灵。然而,以我们现在的智慧,还没有办法解开宇宙意志这个奥秘。我们不知道宇宙意志的源头,更加不知道这源头是怎样的存在。东方的哲人老子只好将这个存在称之为‘’道‘’,西方人普遍认为这个存在就是‘’神‘’。无论东方和西方,都肯定这个存在就是造物主! ​​​

    我们从宇宙万物秩序井然,可以判断出来超能力意志必定存在,必定有造物主。现代科学解释万物有序是因为万有引力,可是无法解释清楚万物为何具有引力,只能简单认为引力是物质本来就有的属性。暗物质、暗能量以及量子的发现,越是深入研究越是动摇从唯物认识世界的根基。我们相信科学,不应该迷信科学。 ​​​

    我们人类从对万物的发现和认识积累起来的各种各类的正确知识,就是科学。我们将万物分门别类,就是科目。各科各目都是真理和学问,简称科学。然而,通常认为的科学,普遍基于唯物主义的认识方法,只承认基于唯物主义而来的发现和认识才是科学。其实,只要符合逻辑,能够见证真理的发现和认识都是科学。 ​​​

    造物主若是肯定存在的,世间的一切必定都是出于祂的意志。我们研究科学,当然也是出于祂的意志。科学家们被圣灵充满了,于是产生了灵感,才有了对真理的发现和认识,才能够发明创造。所以,科学不是用来否定造物主的存在的,而是用来发现和认识真理的。并且,造物主很有可能希望我们从科学真正认识祂! ​​​

    造物主若是肯定存在的,那么祂造化万物必有深意。宇宙基于祂的意志而存在,必定是要成就祂想要的结果。因此,从祂而来的宇宙法则(自然规律),决不可能是要将万物导向毁灭,也不可能只是要维持现状。我们从万物一直在进化这个事实可以判定,将万物导向毁灭和维持现状应该都不是造物主想要成就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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