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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本色

英雄本色

作者: 老张钝刀 | 来源:发表于2016-09-26 15:32 被阅读0次

    二十一年前的一个晚上,刚从全国各地野外实习归来的我们在校门口附近的饭馆聚餐,聚餐的理由肯定不止一个,但现在我只记得一个:我过了CET-6。那晚我们很尽兴,最后我软绵绵地倒下然后被小龙们拖着回到了207。至今我仍清楚地记得:那顿饭每人花了10块钱,那家饭馆的名字叫枫林酒家。

    那年头叫这名字的饭馆肯定不止一家。周润发主演的《英雄本色》是每家录像厅必备的经典之作,曼妙的音乐声中小马哥墨镜风衣仪态万方地走进一家餐厅,突然他猛地踹开一间包厢的门,身体后仰的同时手里的双枪猛烈开火,仇家们如落叶般纷纷凋零。激烈的枪声过后,小马哥缓缓摘下墨镜,眼神冷峻,嘴里不知何时已多了一根火柴棍。虽然镜头只闪了一下,我还是看清了餐厅的名字:枫林酒家。

    时钟再往前拨一年,地大周口店实习站那简陋的宿舍里响彻着当时最流行的歌曲:高晓松老狼沈庆的《校园民谣1》,音乐声中我们一帮子同学正兴致勃勃地玩21点,每人嘴里都咬着一根火柴棍,而赌注也是火柴棍。咬着火柴棍的时候,我感觉特别带劲,仿佛我已不是我,拿到再差的牌我也能不动声色。

    那是个崇拜英雄的年代,小马哥就是我们眼中的英雄。他重情重义,一诺千金;他嫉恶如仇,为了朋友他可以两肋插刀。

    “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这句老话特别适用于那些家里没钱没权又突然来到千里之外独自生活的穷学生。刚入校,最早认识的朋友往往都是老乡。喧闹的武昌火车站广场,坐了70个小时硬座的我疲惫不堪、摇摇欲坠地走向地质大学的红旗,学长们问我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家是哪的?”,得到我的回答后立刻就有人高喊“老沙过来,这是你老乡”,然后我就被高我一级的同门亲师兄老沙领走了;如果你是女生,则可能会被两个老乡师兄争抢,最后你只好领着两个师兄一起走。

    地质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我班只有29人,却来自19个省区,按现在时髦的词来说就是“十分多元化”。我们朝夕相处,后来再说起各地的风土人情、饮食习惯、南腔北调,个个都能滔滔不绝。毕业后我干过一段时间的销售,需要遇人说人话遇鬼说鬼话,我往往能根据对方口音判断出其籍贯从而迅速编词拉近心理距离,就得要感谢我的这些同学们。否则我这辈子可能也没机会知道和林格尔县、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这样的名字。

    初入校园时,本班同学间彼此生疏感还未消除,宿舍班级的意识还很淡薄。这时,若有老乡来访,不但可以缓解内心的孤独焦虑,还能大大提高在宿舍其他室友中的心理地位。

    河南的小赵此时正满面春风,中原口音清晰而高亢,他旁边坐着人高马大帅气的体院老乡;辽宁的国力和他的老乡们正在用东北话大大咧咧地交流,几个人的眼神中透露着几许玩世不恭,我顿时觉得要和这人搞好关系,以后打架找他肯定好使;俊富和致远虽一个在内蒙一个在山西,方言却一样,他俩在宿舍就能用内蒙话聊起来,透着天然的亲近。老乡之间说着方言聊天的时候,仿佛对别人已关上了一道门,让有着方言隔阂的你无从或不好意思插嘴。

    随着时间的推移,刚入校时的菜鸟渐渐变成了老鸟,同宿舍同班级的集体荣誉感越来越浓厚,临近毕业时关系最好的朋友往往就来自于同一个宿舍同一个班级。

    朋友多了不光有好酒,朋友还可以帮你打架。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在一起,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让他们打起来。周末大学生俱乐部的舞会现场和举行体育比赛的操场是打架多发之地。故事总是以单挑开始,以群殴结束。海南帮和广西帮极为抱团,所以轻易不要去招惹这俩地方的人,隔壁班的广西同学就经常被老乡叫去参加各种战斗,结果没到大四他就因利器伤人被开除了。那些特别团结特别有战斗力的宿舍或班级,则喜欢约了对方在操场摆开阵势像罗马人那样集体对冲。那时地大位列武汉四大特色高校之一,特色就是“能打”。

    大四面临毕业分配,此时信息比黄金还重要,所获信息的多少取决于你这四年积累的朋友人脉。老师在大教室里讲的那些堂而皇之的大道理你可以完全忽略,但已毕业的师兄师姐们告诉你的经验可一定要仔细听,不但要听还要拿个小本本记下来。他们会根据自己的分配经验告诉你最宝贵最实用千金买不到的经验:去给某位看上去很严肃的有资源的老师送礼,该送多大的礼;去年录用了他们的单位今年是否还来学校要人,负责人是谁等等……。

    还有2个月就毕业了,看着同学们都陆续找好了工作,我脸上愁云惨淡。某天中午,52栋门房老头使劲喊207和我的名字,说有我的电话。电话是老沙从上海打来的,老沙去年毕业去了中建三局上海分公司,他先问了问我工作找的如何,然后叫我去上海一趟,说去玩玩顺便看看有没有工作机会。

    去上海找工作当时我觉得以我的实力根本毫无可能,且还需要来回路费的盘缠和面试的新衣,而这两者我都没有。这时另一个朋友出现了,小龙听后坚决反对我不去的想法,说这也许就是个机会,还慷慨地把他的新衬衣借给我(虽然我高他8厘米,衬衣有点短,我还是穿去了)。

    于是我穿着小龙的衬衣生平第一次来到了上海。老沙在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接到我,带着我乘地铁1号线来到徐家汇。他请我在太平洋百货7楼吃了我在上海的第一顿饭,记得花了90多块,那顿饭有白斩鸡,我发誓这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白斩鸡。从7楼望出去,窗外高楼林立灯火通明,车辆川流不息,能看到一个巨大的基坑(港汇广场在建),上海远超武汉的繁华令我目瞪口呆。

    吃饱喝足后回到老沙的住所,他给我一个纸条,上面写着一个地址和联系人的名字。他说他打听过了,今年上海特别缺老师。让我明天带着材料去找这个负责人。我又一次打起了退堂鼓沉默不语,一脸地不敢去。这时一向如大哥般和蔼待我的老沙突然一反常态地对我极尽讽刺挖苦,也可以说是臭骂。第二天早上他出门上班之前,又对我重复了一遍昨晚的臭骂,最后发出一阵刺耳的讥笑,关门扬长而去。我知道他是在激将我,而这激将最终起了作用,我内心挣扎着出门按照他给的地址忐忑地找到了那位负责人,结果奇迹真地发生了,两天后我就顺利地拿到了入沪的蓝表。我迫不及待地打呼机给老沙告诉他结果,电话那头传来他爽朗的笑声……。

    后来我来到上海工作,可老沙和我同城不到一年就辞去公职离开了上海,他是个有梦想的人,他不想在国家单位混到终老。接下来的几年我们陆续还有书信、电话往来,再往后老沙变得音信杳无,任凭我百般找寻也难觅其踪。

    古人云“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像我这样运气好的则有幸得到了几个。人生中的知己差不多都是你年轻时得到的,他们会伴随你一辈子。有些知己可能会和你很多年不见面,但时间绝不会冲淡你们之间的情谊,不管是十年还是二十年。

    互联网时代,找一个人并不难,除非他不想被你找到。老沙,虽然我找不到你,但我很清楚你可以很容易地找到我。我不知道你现在身处何方过得如何,我只愿你:时光未央,岁月静好!终有一天我们会再相聚,我预感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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