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去年有听过一个老师说过一个观点:有些人以为天天写就能有进步,但其实文字没有锤炼,天天写还是原地踏步。
听完这个观点,我也审视过自己,我想过自己这样是不是其实一直在原地踏步?
因为我写文求快,不细致,不打磨,只求用最短的时间最简洁的文字能把一件事情讲明白。
但后来,我想,我这个日记的目的,初衷不过是——“写出我心”,需要打磨文字需要来回编辑的那种,就留着在那些可以赚钱的稿件上了。
而如果说写作为了追求文笔,而忘了写作的功能是记录,是整理,是思考,是复盘,而迟迟不敢下笔,反而是舍本逐末了。
娜塔莉在《写出我心》一书中说:“我们有写出垃圾东西的自由。”
这本书是1986年出版的,比我只小一岁,它后来被列入美国高中的经典读物。
它的核心大概就是——想那么多干啥,先写下来。
二、
其实为什么很多人怕写呢?
理由太多了!
怕写作会暴露真实想法;
怕写出内心最隐私或不光明的部分;
没有精力;
不挣钱;
想写我爸,怕被他打死;
写不出来,太费劲……
理由千千万,结果只有一个:不想写,或者认为不会写。
关于不想写的部分,娜塔莉说:
不是人人都想写出最伟大的小说,但人人都有想把自己的故事说给别人听的愿望。
所以,其实,也许你内心深处,是想写的。
关于不会写的部分,我认为:
只要你会说话,就会写。
前段时间,我突然发现刚过6岁生日的儿子应该以后作文不用太愁,因为他太爱讲,还擅用排比句,比如他跟他爸的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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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时不假思索地说把知道的,感受到的,听到的,看到的,告诉他爸。
这让我着实有点惊喜,他爱用排比句,表达也还算准确。如果他以后愿意把自己想说的写出来,怎么会不行呢?
除非,他被学校教育的一些固定的格式反而框住了发挥。
《写出我心》里说,当你准备写的时候,什么都不管,先写出来,不要回头不要改,就是一口气让自己写个10分钟或20分钟,怎么都能写出来。
这方面我有心得,最快的成文方式就是你一口气噼里啪啦把字敲下来再说,中途不要老是来回看,完事后再仔细打磨修改。
如果为了一开始就完美,来回修改,后边可能容易泄气。
先完成比求完美更重要。
三、
那写什么?每天哪有那么多东西写?
这本书的作者娜塔莉大学毕业后,跟三个朋友在纽曼中心的地下室开了一家福利餐厅,卖自然食品午餐。
每天,她都在跟各种丰富的食材,颜色鲜艳的蔬果打交道。
直到有一天,她经过书店,翻到一首诗,讲的是煮茄子的诗,她好惊讶,哇,这么寻常的事情,居然还能拿来做文章?这不就是她天天干的事吗!
从那天起,她开始了想说什么就写什么。
然后,慢慢地,她还出了书,还开了写作课……
所以,能写什么呢?
写“我记得”、“我觉得”、“我看到”、“我听见”、“我最喜欢的”、“我最讨厌的”、我的家乡、我的家人、我的工作、我的家庭、我最难忘的事、我最糗的事、我最遗憾的事、我看到的书、电影、电视剧……
哇,太多太多能写的了。
甚至于,实在没什么写,写窗外的景色,写当下的心情,写手边的苹果,写此刻经过你面前的陌生人,你猜测他什么身份……
生活处处都有小作文。
四、
然后,或许你肯定要问,我为什么要花时间写?
对我有什么好处?
因为,写作亦是一种修行。
所谓的修行,不是非要去山洞打坐才叫修行。
人间处处是修行,有些人在健身中修行,有些人在绘画中修行,有些人在音乐中修行,有些人在一次次攻克工作难关中修行。而写作,也是其中的一个选项。
娜塔莉说:作家有两条命。
因为当你在书写的时候,其实是重新审视了一遍过程,重新端详了生命中的肌理和细节,就有机会又活了一次。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好处呢?
因为好的写作,非常需要细节,这就倒逼你,得充分开通五感,去更加细致地感知这个世间。
比如,当你写“公园里,花都开好了”,与“公园里,黄花木风铃、宫粉紫荆与雪白初樱在春风里竞相摇曳“,只要增加了一点具体的名字,是不是文笔提升了一些?
那为了笔下的言之有物,就会不自觉在日常里去留意它们的形态、名字、颜色、气味、习性,其他事物也是如此。
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其实,写作教会了我们生活,当然,也是生活才教会了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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