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果了解了白泽这个男人,或许有些人会讲他是一个变态。
因为他是一个抖m。
但凡心理健全的正常人,可能都不会理解为什么会有人喜欢他人伤害自己并为此产生快感。
白泽目前西装革履的趴在冰凉的地板上,一个男人面带惧色眼里却有不屑的看着他,他拿着一根横截面直径三厘米,长度60厘米大小的长鞭。
他使劲全力的用力一挥,在空气里发出嗤的一声响音,鞭子狠狠落在白泽的身上,将名贵西装都甩的开裂,剧痛从他的背部传入神经,他额角汗液滴落在冰凉地板上,皮肉开裂,鲜血淋漓,同他的衣物交缠在一起,想必脱下时一定疼痛难忍。
可白泽脸上却带着快意的笑意,那种从背部蔓延开来的痛意让他快乐,他的眼神一点点变得深邃,他扯开自己的西装领口,面对向居高临下的男人,他舔了舔唇角,一双眼睛波光粼粼,他腆着脸靠近,笑意甚至带着勾引的媚意。
"从这里,我也要,满足我吧"他的声音清朗,却含着情欲的沙哑。
他皮囊实在生得好看,就连男人看了都忍不住吞咽口水。
更不要说现在一副求欢的姿态。
白泽的确有了生理反应,但他从不和人做爱,哪怕现在快感让他脑子发昏,叫脚趾都蜷缩起来的舒服。
为什么要做爱呢,做爱是求解欲望是快乐,而他不要快乐,他只想要承受克制欲望的痛苦,那感觉让他着迷。
身体每个部分都叫嚣着想要,但却得不到解放,这是件多么值得快乐的事情。
就这样男人不知道甩了他多少鞭,他身体遍布伤痕,惨不忍睹。
但他却面带笑意,将他的衣服一一脱下,乍开的皮肉同衣服黏在一起恍若一体,他却粗暴的把他分离,痛苦让他呐喊,可那发出的声音却像是做爱时的欢愉。
他眷恋的抚摸自己的伤痕,像勇士珍惜自己的勋章,他的手一一流连,他将手指重重按进他的伤口,鲜血攀附其上,他爱怜的亲吻自己的手指,像是对待深爱的情人。
他珍惜他的血液,就如同,珍惜他的痛苦。
他又去洗澡,冷水毫不留情的拍打他的身体。
他趴在墙壁上,他闭着眼。
那样痛啊,又那样快乐。
洗完以后,他又开始给自己上药。
白泽,一个孤儿,一个曾沦为市井混混的人,也曾因为犯事曾到牢里蹲了几年。
他是真的坏,也是真的聪明。
否则也不会像现在这样西装革履,一颦一笑都自带风度,同那些成功人士一样,在都市里,过得风生水起。
可改变不了他是个臭虫的本质。
因为他曾受过很多痛苦,如今很难得才到达今天这个高度。
很多需要他帮忙求他的人,说他是涅槃重生。
可他不需要涅槃重生,他只想做个臭虫。
他为痛苦着迷,他没想过要从地狱里站起身。
因为地狱太美了,痛苦也太美了。
他是这样所谓自甘堕落的一个人,心甘情愿被别人伤害,被别人鞭打,从那些痛苦里获得让他战栗的快感。
他不同人做爱。
却喜欢追求他人。
可等到那些原本厌恶他,唾弃他的人,沉沦在他的爱意里,对他投降时。
他又拍拍屁股走人,不肯继续。
因为他爱上他们,是因为他们不爱,因为求而不得的滋味可同被人鞭打等比,却更长效。
可倘若他们愿意认真的看他了,不再用冷淡的眼神凌迟他的心,不再用恶毒的字眼来逼他离开,反而想费尽心机的让他快乐,想要同救世主一般,把他从这种于世不容的深渊里解救,想要他,变成个正常人时。
他就开始感到厌倦。
为什么要爱上他,变得这样俗气,明明是无情的目光更衬他容颜,更显得可爱动人,却要变得自以为是,惹人生厌。
你看,他这样坏。
却这样毫无顾忌的享受他的人生。
他往上爬,不是因为别的。
只是因为他厌倦了,厌倦做一个底层那种谁都来踩一脚的痛苦。
因为太稀松平常,太容易得到。
而他若是获得金钱,获得权力,成为一个成功人士,而却被与他身份不对等的人伤害时,那种痛苦,更让人着迷吧。
你看啊,他根本没有任何变化。
不过是只臭虫,开始穿上了西装。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