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房产赠与免税啦~许多父母考虑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提前过户给子女。

为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有关政策衔接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对相关问题给出了解答。
房屋无偿赠与子女免征个税
公告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当中指出: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然而,以下3种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简而言之,无偿受赠房屋要缴纳个税,但无偿赠与存在抚养或赡养义务关系人、子女等直系亲属,以及子女继承房产,是不用缴纳个税的。

这是新规吗?税费有什么变化?
早在2009年出台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上述三种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次政策的变化是,以前无偿受赠房屋是按“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现在改为按照“偶然所得”来征收。
原来,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取消了“其他所得”项目,按照原税法“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的有关政策文件,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因此,这份公告将一部分原来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项目,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
税费也没有变化,偶然所得适用税率为20%,与原来的“其他所得”税率相同,纳税人的税负保持不变。
真的没有任何税费了吗?
提前办理过户真的能为你省下一大笔费用和麻烦吗?别高兴的太早!
虽然房产继承与无偿赠与不对当事双方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这些“钱”还是要交的。

我们来看这样一则案例。
小丽的父母有一套房产,80平米,现价值100万元,已购买10年。现在想通过赠与的方式提前过户给女儿,女儿名下已有一套房产。在免了个人所得税后,还需要缴纳多少钱呢?
为此,小编特意咨询了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的相关工作人员。根据现行政策,赠与方式过户还有这项税种无法避免!
a.契税3%;若满足家庭唯一住房条件,税率1.5%(90平至140平内),1%(90平内)。
也就是说如果想要通过赠与的方式提前将房产过户给小丽,在免除个人所得税后,还需花费30000元。

有的人会说提前过户除了赠与的方式外,还可以采取买卖的方式呀!
那我们就一起来算一下用买卖的方式,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呢?
a.增值税及其附加 (≤2年,税率5.3%;>2年,暂免征收)
b.契税3%;若满足家庭唯一住房条件,税率1.5%(90平至140平内),1%(90平内)。
c.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
也就是说如果通过买卖的方式提前将房产过户给小丽,需花费40000元。
这样一看,提前过户通过买卖的方式花费并不比赠与少!!
但是!
还有一个大家不知道的是!
其实通过直系亲属继承的方式,才是最省钱的!
采用这种方式免征契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只需要承担过户登记工本费用80元。

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购买超过5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
目前许多城市执行房产限购政策,在子女名下已满限购套数后无法顺利实现提前过户,但通过继承的方式过户并不会受到房产限购政策影响。因此,比起把房产提前过户给孩子,还是通过继承的手段更靠谱。经过上面的比较可以得出结论。继承花费最少,赠与其次,买卖的方式花费最高!
与其担心房产过户费用高或者是自己过世孩子无法顺利继承到房产的问题,不如提前做好规划,订立遗嘱确定继承人。真正的实现解后顾之忧,传和谐家风!
资源来源:财富传承管理师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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