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八月六日,星期天,晴,据说下午整个城市会有大雨
我游荡在这座城市,巧妙的避过所有的局部阵雨。
昨天多云,局部雷阵雨,没落在我头上。
昨天终于决定要配副眼镜了。
高中就近视的我,一直不愿戴眼镜。经过十几年的自我劝说,我终于接受的要戴眼镜这件事。或许也有这几个月飞蚊症的频繁出现的促使。
配眼镜的店面是新房东太太的老相识,太她软磨硬泡下,便宜了一顿饭钱。
但这里毕竟是服务行业,而非医疗行业,在他们娴熟,简单的操作下,我获得一个勉强合适,价格适中的眼镜。
或者因为第一次戴眼镜,我花费很长的一段时间来让眼球适应这个让他看清楚的外物。但最终还是躲不过头晕,头痛。我不知道这个头晕头痛是戴眼镜之后的反应,还是天太热再或者坐公交晕车。
总之回去的路上和房东太太聊及此时,她说正常。
我说,不正常,一件事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他就正常。眼镜毕竟是外附装备,眼睛需要经过一段时间调整才能够适应眼镜。
于此我想到配眼镜的老板说的这东西戴上了就不能摘了,不然度数会增加。这或许是因为眼睛经过了调整,摘眼镜会导致眼球反复调整。
可谁又真的知道呢。
回到住处,随便吃了点东西,我便忍不住头晕昏睡了过去。
醒来后,已经下午四点左右。
再吃了点东西,无所事事的出门遛街,然后遇到了小说家王国。
“嗨,阿呆。”我先打招呼。
“没事走走”,他说。
我不知道这是疑问句还是陈述句,总之我说,“好啊。”
于是我们就成了结伴而行。
路上我们聊了我的眼镜,伤疤,还有新住处,聊了他的征稿与婚姻。
谈话中他邀约了我去参加他的一个同学聚会。
聚会的时间是晚上八点左右,无所事事的他以找素材为由率先出发,用他的话来说是开启溜达起航模式。
我本不好意思去,但他说,“没多少人,你去了能充个人数。”
于是我决定去了。
时间还早,目的地也不近。
下午,路上行人多了不少,戴眼镜后到世界,可以用哇来形容。
“全是美女啊。”我忍不住惊叹道:“最起码有百分之六七十多美女。”
“百分之六七十只是这些女人占比。”他说。
我没理会他,只是欣喜的看着周遭的琳瑯满目。
戴上眼镜后,这个世界完全变了样。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