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哲学在天人关系问题上的一种主张,意指人类依靠自身的力量能够利用、控制和改造自然。
这是战国时苟子首先明确提出的。
他认为,人只要遵循自然规律,就可以正确地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来战胜自然。
荀子高扬人的作用,把人提高到与天地并列而为三的崇高地位。
荀子以后,刘禹锡、王廷相等都发挥了人定胜天的思想。
之后,民国时期,孙中山也继承了中国历史上“人定胜天”的优良思想传统。 指出:“世界中的进化力,不止一种天然力,是天然力和人为力凑合。人为的力量,可以巧夺天工,所谓人事胜天。”
现代社会,人类愈加重视生存环境,人们认识到,重要的是和自然环境的融洽相处,而不是破坏自然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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