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魔都的第56天

作者: 抢饭驴 | 来源:发表于2016-11-15 23:15 被阅读15次
    晴天和伙伴

    掰着指头算,今天是到魔都正式开始生活的第56天。

    所谓的正式生活,就是自己租房子,花3个小时上下班,挤在魔都清晨7点充满年轻肉体碰撞的地铁里,穿上自己抠了半天口袋冒着下个月断炊危险终于下定决心买的看不出价格的衣服。

    第56天,我终于失去了方向感,变成一个出门全靠手机导航的路痴。我变得越来越不认识自己,或者是,越来越认识到了一个没有见过的自己。

    我现在真的相信,小时候花五毛钱抽奖中了一个能遥控跑步的玩具机器人后,这辈子所有的运气和人品都用完了。工作一年没攒下什么钱,假期回家一趟发现爸妈东拼西凑非要买的房子让他们连过年的取暖费都交不起了,就算这样还要吵着为他们不知道在哪个丈母娘肚子里的儿媳妇买一张又大又舒服的新床。新工作的第一个月,我经历了24年从没有窘迫,月底的房租要缴,家里的爸妈要过冬,交通费和为了新工作的准备,还有非要学的英语课的月供。

    那天下午,我把交通卡里的最后十块钱用完了。我站在银行ATM旁边等到七点,银行的系统维护终于完成,然后拿到了第二天的路费和饭钱。那一刻,全身上下真的就剩兜里的几毛钱在无助地四处游荡,我对新生活彻底失去了信心。

    下面这件事应该是我做的最不能理解的。那一天,我觉得自己,绝对的,真是傻了。

    某一个周日,我按计划要搬去新的住处。天气不巧,一直下雨。中午时分,我做出了一天中第一个神经错乱的决定,一定要今天完成搬家。于是,冒着雨,我开始了发神经之旅。出门的那一分钟,我甚至还庆幸了一下,连阴的天气似乎有一点要放晴的意思。这小兴奋就持续了一分钟,紧接着雨又开始从天上倒下来。周日的公交车15分钟一班,没有挡雨的棚子,我就这么傻傻地在雨中等了十几分钟,虽然打着伞,但我必须在自己与行李之间选一个来享受伞的庇护,自然,伞全都罩在了我的头上。

    公交倒地铁,然后地铁转地铁,一个半小时之后,按计划我应该坐上另一班公交直达我的住处。但是,我做出了记忆深刻的最愚蠢的决定,步行过去。当时的理由竟然是坐公交要多花一块钱,我真是低估了一块钱和公交车的巨大作用。于是,在一场秋天的潇潇大雨中,我开始了堪称越野的负重跋涉。一手撑着伞,一手拖着箱子,箱子上外带一个搬家用的不知道多少寸的大包,雨水让它们越来越重。有一段路,由于地面低洼,积水很深。一脚踩下去,水淹过脚踝,直接灌满了我的鞋。我抬起脚时,水从鞋里漏出来;踩下去,水又把它灌满。身后的行李箱不知道进了多少水,拖着它的手臂已经感觉不到抽搐的肌肉了,雨声透过耳机,身后“哗啦哗啦”是鞋子划破水面的声音。

    一直走,一直走,走到天色昏黑、路灯放亮,我终于走到了最后一个路口,在雨中我可以看到那栋楼在终点冲我招手。蓦然抬头,雨伞的斜上方一盏路灯洒下来的一团光,正罩在我的身上。雨水连成线不停地冲刷着世界,看不到尽头的道路上有一个人在孤独的前进,一把黑伞,一大堆行李,脚下是“咯吱咯吱”水从鞋子里进进出出的声音,身边偶尔路过的车辆掀起一大片涟漪,这时候仿佛是聚光灯一样,这团光亮把我从这黑暗的世界里找了出来。

    我正要骂自己是不是神经病的时候,耳机里响起了汪明荃的《万水千山总是情》。昏黄的灯光,伞外的雨水,我突然笑了起来,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雨中的路灯,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在一个雨夜感受到这一点莫名其妙的喜悦。那一刻,我完全不认识自己了。

    现在情况比想象的好了很多。不用时刻惦记着兜里还有几块几毛,至少我可以坐下来安心纪念一下那一个慌乱的夜和发神经的自己。

    不发神经的自己变得平淡无奇,感觉不值当再多写几个字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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