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住在稻谷城巷子口的白季晴很好看,眼睛细长,眯着眼看着人微笑的样子有点像非诚勿扰里的大明星舒淇。又有人说喜欢穿浅鹅黄色毛衣的白季晴其实患有隐疾,怕是会传染,要不然怎么会很少见有人与她搭话也很少见她主动搭腔,印象里她经常是微微笑,温暖的像是一朵小雏菊。
季晴知道街坊对自己的各种猜测,没有恶意,可实在是无关痛痒,于是她从不放在心上也没有主动解释过什么。
没错,她的衣橱里几乎清一色的浅鹅黄色系列的衣服,她原先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只是偶然同住一条巷子里的张婶儿的小孙女脆生生的问到:“阿姨阿姨,你怎么这么多黄色的衣服啊?”她才哑然,然后从包里掏出一块巧克力递给小女孩儿,摸摸她的头发,回到了自己巷子口的家。
掏出钥匙,进门,关门,拖鞋,换上舒适的家居服,还是一贯的鹅黄色,卸了淡妆。镜子里的白季晴有着细长的眼睛,脸上有着些许小小的雀斑,透过窗帘打过来的阳光,让她自己觉得自己也像极了舒淇。她眯着眼笑了,窝在自己喜欢的木质沙发上,白季晴拨弄着自己的漾着阳光的发尾,看着窗外灰色天空下光秃秃的枝桠,迎着秋末不算强烈的阳光,她微笑着的嘴角和眼角里不自觉的泪分明在说她又想起了那个说她笑起来像舒淇,穿上黄衣特别好看的男人。初识时,他说自己叫天明。
也就三年。三年前的她头发刚及肩,发色是打娘胎里带来的黑,她喜欢穿红色格子的衬衫,蹬一双舒适的平底鞋。然后就可以想去哪儿去哪儿,世界那么大,去哪儿不行呢。
白季晴十八岁时跟着陌生的异地导游看过沙漠里的海市蜃楼,二十岁时第一次学会潜水看到大海深处斑斓的珊瑚,二十三岁时站在医院寂静的走廊听过病房里的凄凄惨惨的生离死别,二十五岁时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的她看过村子里嫁娶吹吹打打的热闹。她总结出来,每个人脸上的感情都太过短暂,就像新娘脸上的娇羞会转瞬即逝,迟早会变成老太婆嘴角的哀怨的碎碎念。于是,她的人生竟被她过的仿佛是他人的人生,她想:反正自己又不爱自己和别人。白季晴,欣喜又悲哀着边走边想了二十五年,也不在乎这样走到尽头。
她是在大海的尽头碰到那个叫天明的男人的。他背对着,对着画板涂抹,是在作画吧,普通的身高,大概175,不算高,也说不上矮,不胖,也不瘦,很适合拥抱的身材。一条简单的牛仔裤被他穿的稍稍发白,看久了竟有一点不俗的味道。季晴愣住,一不留意竟然想了那么多。是不是不太礼貌呢?季晴第一次这样问自己。
“有没有人说过,你长的像舒淇,很漂亮,像电影里的女明星。”转过身发现季晴的他这样说。
白季晴大概很少与人搭讪,听到声音脸立马有了颜色,就像海天相接的地方的云彩,因为日光的照拂,显得雀跃而生动。她盯着他的眼睛,点了点头。没有走开。
他又转过身去,继续作画。他迎着海风背着她说:“我叫天明。我喜欢大海,可我更喜欢画海边的房子,很有归属感。”季晴听到了他语罢的笑声,钻进耳朵里很开心的声线,骗不了人。季晴张了张嘴,却没有应声,安静的站在他的背后看他画画。
画布上,一抹黄,一抹蓝,偏偏凑成了大海边最踏实的颜色。
白季晴揉揉眼睛,看着窗外渐黑,索性踢掉了脚上的有软软的黄色绒毛的拖鞋,把自己彻底扔到沙发里。她现在还觉得和天明的第一次见面很愉快。她想她喜欢的男生大概就是要有175的身高,不许太高太瘦,要单眼皮,最好能把牛仔裤穿的很好看,要和自己一样喜欢大海,要是会画画就最完美了,就像…天明一样。季晴突然觉得,天明竟然长的完全是自己喜欢的样子,就连名字也起的刚刚好。好巧呢。
可,那又怎样呢,三年后,白季晴也没和天明在一起啊,不是说喜欢就要在一起啊。
也许是太困了,也许是沙发太舒服,白季晴窝在沙发里就睡着了,听呼吸,应该睡得很稳。
没错,三年前初次见面后的季晴喜欢上了会在海边作画的天明。可她当时没告诉他这个秘密。其实那天,当天明把画好的画送给季晴时,季晴高兴的想要拥抱天明,可她没有,她压抑着喜悦一路跑回了家。想把天明的画放在自己的抽屉里。抽屉里面有自己和爸爸妈妈的合照,有小时候爷爷给做的玩具,有那次潜水自己在海底挑选的贝壳,还有……季晴看到了自己放在抽屉深处的病历单。上面赫然写着“姓名:白季晴。年龄:20”。
白季晴一直没有向邻居解释,她才没有什么隐疾呢,只是不能开口说话罢了。那年潜水,装备出了问题,生病带走了她的声音而已,不过,她手里还是紧紧拽着一只贝壳啊,一只最漂亮的贝壳。她从没觉得什么,不过现在,她纵然可以写漂亮的毛笔字,可以弹一曲动听的钢琴曲,可是她却不能和喜欢的人说一句最简单的情话。那么,自己的突然的喜欢是不是对他来说不够礼貌呢?
初次见面后,他们经常会碰面。季晴每次去找天明时,天明总是到了很久的样子,然后一待就是一下午。季晴从没觉得时间过得如此之快。常常是天明在说,季晴安静的听,或是天明画画,季晴安静的看。有时候俩人一起看舒淇的电影,听一些粤语歌。天明好像知道季晴不能说话,还是一如既往的对她好。他经常说“你穿浅黄色的衫特别好看,很温暖,你笑起来像舒淇,很美。”不自觉的,白季晴开始微笑,经常微笑,迎着人微笑,开始不自觉的留意橱窗里浅黄色的衣裙,然后一件件的试穿,买回家里,摆进衣橱。
可是最后,天明还是拒绝了她,骄傲的白季晴没敢问原因。她觉得那么优秀的天明怎么能和一个不能说“我爱你”的人在一起。季晴那天回家没有哭,她吃光了天明送给她的巧克力,也是这样的一个秋末午后,她开始觉得巧克力苦苦的味道,很甜。
现在,会画淡妆的白季晴总会用薄薄的粉底遮住脸上小小的雀斑。她于三年前决定定居到这个有大海有天明的稻谷城。她会在周末坐上一辆班车从城西的巷子口坐到城东,买很多很多同一个牌子的味道苦苦的巧克力。她执意不再去找天明,她也开始喜欢海边的房子,因为觉得有归属感。最重要的是,她的衣橱里黄色的衣服太多了,她最近在考虑换一个大一点的衣橱。等天明吧,想好了再买。季晴半梦半醒之间还在想。
晚上十点,稻谷城,城东。路灯下有一个略微跛脚的男子在走路,身边陪着一个身形娇小的女生。“哥,你说你,也该找女朋友了吧。咱妈让我催催你,说之前那个挺好的,你为啥…”“你不懂,我不喜欢她”。男子说完加快了步伐,夜色下,跛的更厉害了。女孩想起了哥哥的朋友曾经跟她提起哥哥为了提前到约定的地点等女孩,每次都会早早的出发。“哥哥骗人”,女孩追了上去。
天明躺在床上,枕着胳膊,觉得浑身很舒展。他现在在一所学校担任美术老师,学生们喜欢叫他“天明老师”,他喜欢教孩子们画海,画无边无际蕴藏着绵延思念的大海。三年前,他喜欢一个女孩,他从没有因为自己的跛脚恨过自己,遇见她之后,他每次都会提前出发,赶到约定地点,然后自私的一待就是一下午。女孩喜欢大海,他也喜欢,女孩喜欢在海边散步,可他从来没有陪着她走过一次。他不想跛着脚陪心爱的女孩散步。如果连陪她散步也不能,又有什么理由继续自私呢?天明开始恨自己的跛脚。天明一夜没睡,想了一夜。
第二天,天明拒绝了季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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