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我写下这个开头,胜负已分。
你是不是从来都在思考,到底,什么才叫书上浓墨重笔描的句,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我不知。
叶茉说,是周遭嘈杂纷扰,熙熙攘攘,你沉溺在他的目光里,不变周围色彩,仿若聋哑,唯独,只听到自己重重的心跳声。
咚。咚。
这是爱情开花儿的声音。
叶茉近视,正巧,她的世界,和她的视线,都在同一界面。
看得清的,必是周围关系近的人,自然走得近,看得清;看不清的,定是来去匆匆,走得远,去的快的,看不清。
像是黑白默片,这双眼睛,已然为她分好了远近亲疏。
每当我问,怎样才知道是否喜欢一个人呢。
她眯起眼,挂着三分笑意七分笃定,“你的心,会比你更早知道。”
她喜欢一个男孩子。
我只问,你可是看上了年轻的肉体和美好的面容。
我想,大致世上的女子,是断然逃不过这两样。
她抿了嘴,眼睛闪闪地,“只是个温柔又不会笑的怪人。”
我饶有兴趣地问,“怎么个怪法”
她想了想,“严肃、高冷”,“温柔、阳光”。
我翻了个白眼,大呼,无可救药。
她撅起嘴来,不再理我。
只低低声地说,“我也不知。可我却能从模糊的视线里,在拥挤的人潮里一眼就认出来他。告别说再见的时候,我手脚冰凉,嗓子干涩,力气全无,像是看着他走远,也抽走了我所有的气力。”
她微微地笑了起来,明朗可爱,“偏偏我喜欢他。正正他不喜欢我。”
“那你不做点什么?”我问。
“你说,约人看电影,逛街,吃饭,聊天吗?”她侧过头笑看着我。
“那。。还有什么新招,你们没有轰轰烈烈,起码折腾得死去活来,虐来虐去,天雷滚滚。。。”我支支吾吾,对于谈恋爱这种事,我实在经验不足。
“你记得咱们以前看的袁湘晴和江直树,我把所有的厚脸皮都拿出来了。吃饭,逛街,看电影,跟在尾巴后面看他加班,新年的时候,第一个打过去电话,见缝插针地告白。”她看着我,没了下文。
“然后呢?”我穷追不舍。
“别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这就是他给的结果。“就是一个我很喜欢很喜欢他,他拒绝的小故事。”
“嗬,人家尚且还算实诚。”我评论道。“你可知现在有多少人,骗小姑娘的身,还骗小姑娘的心?”
“去去去,你就没个正形”她摆着手笑。
“你知道吧,喜欢一个人,本就很难的,不是每个人一生都会遇到心动的时刻,只是,如果你走了九十九步,却发现,站在你面前的他,只退了一步。所有的努力,都敌不过一颗不爱的心。”她笑着笑着。
别过了脸去,“他不爱你,你等不等。”
是啊,生活里,有时候,没有电视那么矫情,也没有那么多撕来虐去的狗血。
你就是恰好喜欢了一个,不喜欢你的人。
“所以这就是你辞了职,逃到这儿工作的理由?”我没好声气地问。
“我只是,想简洁地收了尾,把记忆封存起来。让我每当不愉快的时候,都还能摸着左心房的跳动,想起他的笑来。”她眨了眨眼,拿起了水杯,却只是静静地看着漂在水面的茉莉花。
“他不爱你,你等不等。”我把问题抛回给她。
我把答案留在嘴边。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