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D家这是第三次面临拆迁。第一次发生在一九五三年,他养父母原来的祖居部分被拆迁,原址在城市的中心地段,占地面积五百多个平方米(熬糖的作坊,后来因为成分不好,房屋交公。房客就有十几家)。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城市建设第一条长十多公里,宽六十米的主干道被无条件的拆除了一百多平方米。第二次拆迁发生在一九七三年,祖居被彻底拆除。四家老街坊一起搭建简易房过度三年,一九七六年在原来的地方,还建分配了阿D家一套二十二平方米的套房。到一九九一年阿D要结婚时,没有办法和别人换房,换到现在居住的,相对地段差一些的,二十八平方米的,七层顶楼的大套房子。如今又要面临第三次拆迁,阿D他们一家真是命运多舛啊!
为了找到一个安家落户的地方,阿D到处拖关系,找朋友。打听到一个朋友的朋友要卖自己的房子。房子属于企业管理房,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面积四十四平方米,价格十三万。房屋是以前单位的办公楼改的民居,结构不是很好,年限也比较长,又背街。虽然不是很理想但是阿D和养父商量后,还是准备买下来。问题是拆迁补赏费根本就不够啊,怎么办?(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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