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飞快,我记得上学的时候我会把剩下的饭钱攒起来,一天一块钱,一星期正好五块,够买一本书的,随后知道废品站的书很便宜,几毛一斤,然后每个星期六下午我就会骑车去镇上的废品站。以至于老板都认识我,我每次都把手弄的很脏,鼻子上也因为吸入灰尘太多,很痒。但是我每次都能淘到很多好书,我记得有一本我印象很深,名字好像叫欺负你,得劲。现在想来那是一本尼尔斯骑鹅历险记式的书,只不过历险的方式改变了一下,那么从今天开始,我回家翻一下我的旧书堆,看看还有么,然后讲给你听,好不好?
我不会离你而去,亦希望你未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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