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精神不容玷污、践踏
——非法假冒侵权沂蒙画派造假者的劣根性
甄乾坤
与沂蒙山毫不沾边的山东某市、某县、某村的只是业余画几只羊、鸟的H,近些年居然靠非法假冒侵权沂蒙画派“发家”,混了一大堆不知属不属实的头衔:某协副主席、某县城文化局副局长……,总之,“简历”三天两头云里雾里变换,反正没人查,假的当“真的”糊弄,唬得小地方人五迷三道,外面人不了解。就变着花样的骗,还就有不开眼的人,没完没了上当。
H网罗的一些几乎没受过高等艺术专业教育的人(不知道是否文盲),打着“代表人民”(问题是:有没有资格、能力代表人民)的旗号,施给人民抹黑之劣行。实际上行拉帮结伙的“梁山”江湖之事,破坏行业秩序与社团建设,浑水摸鱼混得一些的“职务”(协会副主席,县城文化局副局长)。这种靠造假、窃取起家的人,即使在最基层的科级位置上,怎么可能为一方人民的文化建设做正经事?
H与某市某联,会点酸文、就不知道姓什么了、就敢“舞文弄墨”的Z,臭味相投,互为臭脚,无视历史、事实、法律,公开编造、捏造、传播虚假信息(从“文章”到“书”),又是“写传”,又是“研究”“概论”,自我美化。企图用他们造假、窃取的言行,鼓吹不用正当、正常奋斗,通过不劳而获、巧取豪夺,不择手段达到目的的、完全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不仅把自己装扮成文化人,Z还处心积虑的:
把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出生的H,描绘成要饭的出身,是何用意呢?不知是否故意编造乞讨者出身?包装成“伟大”“光辉”形象。还是有意抹黑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几十年的英明领导?(足见虽混入机构,却与共产党离心离德,是严重的政治与意识形态问题,应彻查)。
另外这么多年,随着一些人价值观混乱、好逸恶劳,出现的一些职业乞讨者,所有人都有共识:就是通过骗,达到不劳而获的目的。H、Z像寄生虫蚊子、苍蝇、蟑螂般,猥猥琐琐、鬼鬼祟祟,打肿脸充胖子,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是本性使然。
Z除了无耻吹捧H的非法假冒侵权窃取行为,俨然一副“评论家”的嘴脸,还大谈“美学”:1都不懂专业艺术,能来几笔吗?没有艺术实践,怎么可能懂艺术美学规律?2与共同非法假冒侵权沂蒙画派,足以说明不懂好歹,就甭提美丑、善恶了。
已60多岁奔7的人,依然不知耻、执迷不悟、不知收手,继续行非法假冒侵权窃取之事,终生落得“老贼”之名,人人鄙视、喊打,证明了此生的失败。如果法律介入,用处心积虑、费尽心机的窃取所得,也终将“猪咬尿泡”:一场空。
最令人不能容忍的是:Z、H在“众多”烂如鸡毛的编造、捏造的文字中,动不动就拿“沂蒙精神”说事儿,干着不光彩的造假之事,却谎称与沂蒙毫不沾边的一两个四级某市、下面县村的人,是什么“沂蒙精神”、“时代”的“代言人”、“领军人物”……,极尽玷污、践踏沂蒙精神之所能,混乱价值观之所能,对党纪、党风、法律、秩序、公众践踏之所能。成为披着“职务”外衣的害群之马。
这种靠瞎编弱智低能“故事”,混饭吃、骗取好处的人,做出从2005年起非法假冒侵权沂蒙画派创始人,侵害沂蒙画派知识产权,从中获利的下三烂勾当,也就是本性使然,不足为奇了。
回顾一下这些年H、Z拉帮结伙,瞄准沂蒙画派作为准备下嘴吃一辈子的无耻、卑鄙伎俩,就能透彻了解他们到底的怎样的人、看清他们的真面目了:
H2005年前后,突然开始以所谓“沂蒙画派创始人”自居,并公开编造、出版所谓不实传记《从××走来》,多次拍摄虚假视频,在网络上长期发布捏造的不实信息,并通过“邀请”省文联、美协、全国文联、美协等相关领导,及其他地域,不明真相的人,打着“沂蒙画派”旗号,非法侵权、假冒“组织”所谓多次“采风团”,进行组团忽悠。
2012年前后、H在真正的沂蒙画派创始人刘阳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所谓“省美术家协会”支持名义,公开在某市、某县(根本不属于当今临沂行政所辖沂蒙山范围),挂牌所谓“画派研究院”,严重侵权、假冒沂蒙画派。并在某县、某市及省城济南、甚至“晋京“,非法举办所谓“画派画展”,与多次所谓“研讨会”,大肆非法“宣传”,企图通过混淆沂蒙画派与所谓“画派研究院”的概念(与真正的沂蒙画派,从人物、时间、历史、地域、专业程度、贡献等,毫无任何关系),蒙蔽、欺骗、愚弄、利用了不明真相与工作失察、渎职的团体组织人员与一些不明真相媒体与大众。
这期间Z,出于地方利益与地方保护主义(某市、某县,居然把非法假冒侵权沂蒙画派的假“画派”,用欺骗手段所“获取”的所谓非法“成果”,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县志”……),与个人名利目的,不顾历史、事实与党风党纪,为H等人非法侵权、假冒沂蒙画派公开开绿灯,提供支持,并充当撰写大量编造、捏造文字、助纣为虐的马前卒。造成严重的恶劣影响。
H凭借几年非法侵权、假冒沂蒙画派的所谓“活动”与虚假“宣传“,骗取省协会所谓“副主席”、及某县城“政协委员”、文化局“副局长”等“职务”(属于有问题“带病”提拔、使用),由此更加变本加厉,非法“办展”、弄所谓“研讨会”,欺骗、蒙蔽、愚弄、利用了一些不明真相的地方团体、大众、媒体。
2018年H伙同Z非法出版所谓《概论》,将非法假冒侵权沂蒙画派的非法行径,推到极致。形成建国以来少有的非法假冒侵权及欺骗、诈骗大案。
H、Z长期无视历史、事实、党风党纪与法律,长期严重非法侵权、假冒沂蒙画派,已构成欺诈与犯罪:
1、《民法通则》指出:知识产权的客体,是知识形态的精神产品,即知识产品具有创造性、公开性、非物质性特点。
A知识产权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双重性质。
B知识产权具有严格的地域限制。
……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包括:剽窃、篡改、假冒、侵占……
2、《反不正当竞争法》指出:A假冒他人名称注册。B擅自使用特有名称。C擅自使用他人名称。D虚假宣传。……
3、《刑法》指出:侵犯知识产权指包括:侵犯无形产权、侵犯核心内容、侵犯专有权利。侵犯特征:无权源。
第216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
H、Z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败坏了美术团体与社会风气,扰乱了视听与社会秩序,欺诈触犯了刑法,已构成犯罪(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年11月1日执行)其中: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与造假,是刑事犯罪,严重干扰社会秩序的,处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H、Z所犯:
A侵害、假冒沂蒙画派知识产权罪。
B以所谓“沂蒙画派研究院”进行虚假信息宣传罪。
C非法活动经营构成商业欺诈罪与诈骗罪。
附:国家知识产权局认证确认知识产权中国唯一的
沂蒙画派
沂蒙画派
创立时间:1986年。
创始人:刘阳先生。
第一篇国家媒体报道沂蒙画派:1990年科技报(30年间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日报等几十家中央、省、市报道)。
风格特点:以山东临沂所属3区(历史上有金雀山汉墓、王羲之)9县的费县(历史上有颜真卿、沂蒙小调诞生地)、蒙阴(孟良崮)、沂水、兰陵、平邑、沂南、莒南、郯城、临沭的沂蒙山的山水(崮,等自然地理特色)、风情,为主要表现载体。
沂蒙画派创始人刘阳先生艺术思想技巧体系特点:现实的哲理、浪漫的敏感、象征的朦胧、荒诞的结构。
沂蒙画派创始人刘阳先生学术活动:自1988年北京荣宝斋出版《刘阳画集》,已出版个人著作几十部、自1987年已应邀举办个人书画艺术展五十多次(包括2001年山东省文化厅主办,北京中国美术馆举办“世纪沂蒙.刘阳画展”)。
沂蒙画派创始人刘阳先生艺术作品:山水、人物、花鸟、书法、篆刻、水彩、油画、版画、雕塑。
201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认证确认知识产权的中国唯一受法律保护的沂蒙画派。
H、Z长期非法假冒侵权沂蒙画派,愚弄、玷污、践踏党风、党纪、法律与沂蒙精神、公众知情权与利益,会有怎样结果?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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