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的舒服应该是第一位的
梦里出现了这样的逼真情景,一位好友,兴致高昂地在向我走来,得意地在炫耀:“看我咋样?有什么变化?”我猛地抬头一看,发现友人个头苗条,亭亭玉立,隐隐约约在忸怩作态,我还没有说出我的感觉,好友却撩开裤脚,露出脚下高高的鞋跟来,原来是穿了一双特制的高跟鞋。
莞尔之后,我大煞风景地说:“美丽动人,脚腕抗议。”高跟鞋使得小个头的人显得笔直秀气,但它是以脚的不舒服为代价的,走路时,肯定感觉很难受,还不如原生态好,舒服的合脚的鞋子就很好,没有必要在伤害脚的基础上大做文章,这是因小失大。甚至由此让人联想到旧社会对女人的裹脚事来,为了所谓的畸形的三寸金莲般的美,不惜裹坏脚的骨头,穿高跟鞋虽然没有那样的残酷,但让脚受罪一样划不来。
智慧的友人当然知道这个道理,梦里的特高样子的高跟鞋,也不可能出现在生活里,而许多为了其表的美丽,做出伤害自己和别人的事的现象不屡见不鲜。
无论有怎样的美的追求,首先不要伤及身体,伤及无辜。“若把西湖比子,浓妆淡抹总相宜。”素装也有无法比翼的美,更何况还有“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真谛。美没有统一的标准,但伤害自己的肯定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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