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克从非洲回来时,整个人黑瘦了一大圈。
当初总被我嘲笑的小白脸也不复稚气。
我们相约在一家我钟爱的日式烤肉店。
为了赴他的约,我还得从我的穷乡僻壤坐车、转车到市中心。
当我大肆吐苦水时,他一脸鄙视:都快奔三的人,你不能争气点,去学车然后买辆车吗?
我反唇相讥:都去过英国了,你不能绅士点,负责接送吗?再说我这种挣扎在特困线的穷苦百姓,哪像你饱暖思淫欲?
我俩一直是见面就掐。他说我毒舌依旧,我夸他嘴贱如初。
幸运的是,最好的朋友是即使许久不见,但是一见面感觉还像是刚分别再重逢。
我偶尔会保持着伪文青的矫情,总喜欢说:在深夜的小酒馆,听陌生人讲他们的故事。
舒克嗤笑,不就是你八卦心作祟,觉得当下安稳到无聊的生活十分无趣,所以想来点佐料罢了。
他总是这样,一针见血地撕掉我的虚荣心。所以,每次让我恨的牙痒痒想和他绝交时,他又总是义无反顾地帮我一把,让我恨不得痛哭流涕地承认,认识他简直是大大的幸运。
二人经历舟车劳顿之苦,愉快地斗嘴、寒暄一顿后,突然沉默来临。
舒克起身,说,我去外面抽会烟。外面早已暮色四合。
不得不承认,虽然他嘴绝对是贱的,人却是极温暖的。
但就是这样的人,却败在爱情这一关。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的确是妙不可言的。早一步,迟一步,都是错过的。
我对他说过,一定程度上,我是相信命运的。冥冥中,一些事早就注定好。
他嗤之以鼻,然而还没等到找到足以打击我的词,他遇见他的劫数。
那时,我正叫嚣着要把他介绍给我的朋友。
他一副你个智障,先把自己嫁出去的表情看着我,说,你转行拉皮条了?
但是没过几天,他一脸忧伤告诉我,他碰上他的劫数了。
那是他想牵手过一辈子的人,他说,并且无视我做呕吐状。
但是,那的确是我第一次见他如此认真地说起一个人。
他的眼睛在发光。确实是爱上了吧。当时的我很失落,就像养了那么久的儿子,突然告诉我要娶一个来路不明的媳妇。
只是我出于好友被抢的心理,不无恶毒地想,别是个像《了不起的盖茨比》中黛西一样的女子。虽说,舒克不是盖茨比,但是一旦深情起来,他绝对会是个偏执狂。
后来的后来,他们还是没在一起。当他说起原因时,却是让人啼笑皆非的。
可是这些现实因素成了击垮他爱情的导火线。
不停争吵,不被理解,互相疲倦,无奈放手。
然后,他远走异国。
记得初相识时,他告诉我他曾在大学时期去欧洲玩了一圈。
当时,我完全是嫉妒的眼神,腹诽:我××,人比人真是气死人。
但是这次是去疗伤。
念念不忘,终有回响。
但是生活岂能如人愿。
我一向不愿主动去触碰旧事,但是人似乎总揭自己的伤疤,总爱亲自去检视当初的伤口是否痊愈。
喝了几杯清酒后,舒克说自己还是会想起。午夜梦回时,总会有这么个心结,在提醒着他错失的爱情、人生的遗憾。我心想,完了,真和盖茨比一样了,究其一生,还是要去追那个虚幻的泡沫。
但是下一句,他说,可是总会有忘记的一天吧。生活在继续,时间的车轮会碾压一切。命里无时莫强求。
虽然,他越发像一个虚无主义者,但是我也无法适当地安慰他。
恍惚间,我仿佛看见他眼角的泪。我无法抒发,当一个男人在面前落泪的感触,但是刚想安慰他。
他说我要吐,我急忙让他滚去厕所吐。
毕竟,在这家店,我和几个朋友前仆后继地贡献过自己的呕吐物。
果然,服务员以一种见怪不怪的神情看着我。我摊手表示无辜。只能说你家酒太烈,容易勾起人的伤心事。
伤痛终会过去。任何求不得都会随着时间流逝。
舒克在厕所以泪洗面时,我夹起一块牛舌,没心没肺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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